《关于促进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1-0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我市之前执行的服务业政策有2个,一个是《进一步加快全市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启发〔2017〕23号)、还有一个是《关于推进楼宇经济发展政策意见》(启办发〔2017〕33号),这两个政策都是2017年制订的。近年来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原有2个政策门槛高、奖励面窄,2017至2020年四年间共奖补79家企业1745.74万元,年平均500万元不到,仅是工业政策奖补的一个零头,未能真正起到服务业政策引导作用。因此,我委整合了现有服务业政策,重新制订了一个总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

在政策条款制订过程中,我委借鉴参考了苏州市、温州市、南通市以及海门市、崇川区等周边县市区的相关服务业政策意见,2020年底,由相关市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前往苏州吴江、嘉兴南湖进行了考察学习,政策初稿形成以后,广泛征求了市相关部门、重点区镇、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也多次召集研究会商,政策意见不断地修改完善。

《政策意见》共八个章节22个条款,包括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助推服务业项目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成长、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楼宇经济集聚发展、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服务业品牌建设等。

《政策意见》与原有政策不同之处:总的修订原则是增加奖补类型,降低奖补门槛,扩大中小企业的奖补面,使更多的服务业企业受惠于政策红利。

现有政策中,第1条无变化;第2条加大服务业大企业培育力度,奖补门槛和标准均降低,新增了2000万元档次,达到普惠企业的目的;第3条加大了新增服务业规上企业奖补标准,按照月度新增还是年度新增、哪个季度入规实行分时分档奖励,鼓励企业早入规。同时为提高区镇积极性,增加了给予区镇一定工作经费的政策条款;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是我们GDP核算中的短板指标,第4条新增了鼓励营利性服务业壮大规模的政策条款;第5条新增加了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奖补,鼓励服务业企业更加积极的融入到全市项目建设中;第6条根据企业和基层的反映,新增加了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设备奖补,填补了服务业企业没有设备奖补的空白;修订了第7、第8条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成长的条款,其中对第7条奖励条件进行了修改,对成长性的生产性服务业每年增速提了最低要求(不少于10%),第8条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实行三年地方财政贡献全额返还参照了南通市的奖励政策。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第9第10条第12条无变化,第11条增加了发展冷链物流的奖补条款;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方面,适应南通产业项目考核中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认定,根据文广旅游局意见,新增了第13-15条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鼓励支持创建星级饭店和扶持特色旅游商品开发销售的政策条款;推进楼宇经济集聚发展中,优化了16、17条政策内容,奖励规则由原先的地方留成返还改为积分兑现,新增了第18条加强星级楼宇培育的政策条款,第19条无变化;第20条根据南通市服务业产业项目考核导向,新增了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条款。第21条适当提高了南通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集聚区的奖励金额,分别由原先的5万、10万提升至10万、20万。第22条鉴于服务业行业不断推陈出新,国家、省级、南通市级不断有各种新的类型评选,因此将原有特定的评选改为国家级、省级、南通级三个档次,不再明确特定的评选内容。

在政策最后附则部分,明确了申报程序、政策适用对象、奖励规则、专有名词解释及相关处罚等内容,将前几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企业、区镇容易曲解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确保企业更好的理解并执行新政策。


原文地址: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a1066b25-99ea-4b75-981e-c310f2a0b1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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