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启东市城镇危险房屋解危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解读
来源: 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5-1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的必要性

城镇危险房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危房事故在我市发生,我市高度重视,从2014年起启动城市危旧房屋安全排查和治理工作,2017年启东市政府办印发了《开展城市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及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城市危旧房屋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同时由政府出资对疑是危险房屋进行了鉴定,目前鉴定工作已结束,共鉴定出C级危房126幢计3.6万平米,D级危房85幢计1.4万平米,对于这些危房我市目前尚未有针对性的解危实施办法,所以根据现实情况,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1、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与监督主体,指出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实施的危险房屋解危项目,同时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第二章主要明确了各镇、街道应当编制危房解危计划及时进行处置、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要按照一楼(房)一档的标准建立电子和纸质档案、确定危房解危的基本方式;

3、第三章明确危房解危程序,其中对加固解危项目、翻修解危项目、拆除解危项目各自程序都分别做了规定;

4、第四章明确了危房解危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谁造成的原因谁负责”原则处置、明确了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群众安置工作、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三、相关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2、《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修正案);

3、《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通知》(启政办发[2017]83号);

4、《南通市市区危险房屋解危实施办法(试行)》(通房发〔2016〕167号);

5、《如皋市城镇危险房屋解危实施办法》(皋政办发〔2017〕213号)。

相关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gfxwj/content/3e3502bc-79be-4371-b948-dc20a7ed8b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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