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20 累计次数: 字体:[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实现“十三五”期间土壤环境保护目标,20206月23日,市政府办印发实施《启东市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启政办发〔2020〕47号),现将《计划》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计划》出台的重要意义

《计划》是全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指导,部署了全年重点工作,明确了全年组织实施75个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等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对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二、《计划》提出的总体目标

《计划》明确提出了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贯彻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建立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开发利用监管。全市土壤环 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三、《计划》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贯落实《土壤法》,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二)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五)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地用途变更流转环节监管。

(六)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七)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示范试点先行区建设。

(八)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防控污染地下水环境风险。

(九)建立“土十条”日常调度和部门会商机制,做好评估考核工作。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年度工作任务,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推进,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 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确保年度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十三五''土壤环境保护目标按期实现。

(二)做好宣传教育。各部门、各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详细解读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等内容,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主动公开有关土壤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土壤环境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各镇(园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好财政预算安排,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实施。

(四)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落实《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实施自行监测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土壤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列入“双随 机”执法检查范围。

(五)做好督导考核。市政府将进一步分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加强对各区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根据《南通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办法(试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区镇,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705bfb08-1c2a-4d28-b6ee-cb1e2d821108.html

 

原文: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