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充分发挥渔港在渔业资源管理、安全监管和渔区振兴中的枢纽作用,探索构建以“港长制”为统领的渔船渔港管理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1、启东市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有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综合管理。强化渔业资源管理、渔船安全管理、渔港水域生态保护、渔港经营管理,促进依港管船、管人、管渔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驻港管理。优化渔业执法力量配置,推进渔业执法队伍和区镇渔业管理力量协同进驻渔港,协调涉渔涉海机构现场办公,实现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渔业执法窗口前移。三是坚持分级管理。吕四国家中心渔港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其他渔港由渔港所在区镇管理。 四是坚持生态管理。切实加强渔港岸线资源节约利用,注重渔港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渔港防污治污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和油污水等回收处置能力,实现渔港利用和生态保护相协调,打造环境友好型美丽渔港。

2、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 2020 年,我市渔港全部实行“港长制”, 建成 5 个渔港渔政管理站;促进渔港在服务渔业生产、保障渔船 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资源管控等方面功能显著提升,在打造渔村 文化、推进渔区振兴等方面的作用初步显现。

3、全面推行渔港“港长制”的工作任务有些方面?

(一)强化渔港综合管理。(二)强化渔船安全管理。(三)强化渔业船员管理。(四)强化渔业资源管理。

4、渔港“港长制”的组织形式及工作职责?

成立市渔港“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 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沿海各区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吕四国家中心渔港实行“港长制”责任管理体系,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市级港长,吕四港镇主要负责人担任镇级港长,具体负责吕四渔港综合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其余渔港由属地区镇主要负责人任港长,负责渔港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市渔港“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渔港“港长制”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全市渔港“港长制”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成员单位履行相关职责。

    阅读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a6eb1516-024d-4542-9c33-649ad8f2fd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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