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第三十六条提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四五”期间,水污染防治工作仍将是国家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

省政府于2月19日召开了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视频会议,会议系统分析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部署安排今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提出要抓紧抓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各项工作,加快建设美丽江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好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开展了《计划》的起草工作。

二、总体目标

1、2021年全市4个国考断面、11个省考以上断面(包含4个国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优良率(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达到100%。17个市考以上断面(包含11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提升到88.2%。全市23个重点水功能区达标率达100%。

2、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农村集镇区河道基本消除脏乱、黑臭现象,村庄河塘基本恢复自然面貌。南城河和平南桥断面监测水质持续改善。

3、饮用水源地全年水质优良率保持或达到100%。

4、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点位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三、重点任务

围绕农村和城镇两大战场,聚焦工业、农业、生活、服务业四大领域,推进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进一步强化长江保护修复与水源地保护攻坚,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基于我市水环境现状、存在的问题,《计划》提出了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治理、保障水环境安全、开展水生态修复、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严格水生态环境管理等8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治理措施和要求,推进重点工作任务的开展。并安排完善经济政策、深化科技支撑、加强督查督办、强化执法监管、严格考核奖惩等5大保障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重点工程项目

《计划》中明确了2021年共安排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能力建设等7大类45项重点工程项目。

五、4个附件

附件1明确了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目标;附件2对2021年水污染物减排项目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台账资料要求等;附件3为2021年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4为2021年全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表,使工作明确化、责任明确化、时间明确化。


相关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939af8d6-9b63-4435-88b6-ac528877d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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