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
来源: 启东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3-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年3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启政办发[2022]15号)为便于大家学习理解和贯彻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规定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底,市委、市政府听取了2021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建议在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百强企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十强企业评选的同时,加大对全市科创企业的激励,因此制订了《全市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竞赛活动考评办法》。

二、编制过程

我局充分征求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管局、财政局等部门的建议,为推动全市科创企业的研发能力、产品附加值和销售规模,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提出了参评要求。考虑到月度取值便利性和指标平衡性,拟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新增发明专利授权、人均应税销售和企业研发投入能力四项指标,其余科技创新工作内容作为加分项,不设上限。

三、主要内容

(一)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新增发明专利授权、人均应税销售、企业研发投入能力四项指标。

(二)考核办法

采用百分制。对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新增发明专利授权、人均应税销售、企业研发投入能力分别采用水平指数计分法,按40%、30%、20%、10%的权重进行计分。

1.加分项

(1)本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直接给予“金牌科创企业家”称号,并奖励金牌一枚;本年度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二等、三等奖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2)本年度新认定为独角兽培育、瞪羚、雏鹰企业,分别加2分、1分、0.5分。

(3)本年度获得上级科技部门3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财政无偿资助项目的分别加3分、1分。当年牵头制订行业标准,加1分。

(4)本年度主板上市、入轨的,分别加2分、1分。

(5)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专业化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加2分,进入年度列统的加1分。

(6)本年度和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技术合作的,合作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加0.5分。

(7)本年度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研发平台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8)本年度获得国家重大人才、省双创团队、省双创人才、江海英才、东疆英才资助的加5分、4分、3分、2分、1分。

2. 否决项。凡在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2起及以上死亡1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年内因为严重环境问题受到刑事立案查处;欠薪、欠费造成群访人数10人以上,且累计欠薪时间达三个月以上;年内有10万元及以上欠税或存在偷税、骗税等严重违法行为;凡是严重新增违法用地的;疫情防控期间,因管理等原因发生与防疫相关事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三、实施办法

1. 月度通报。一季度按照2021年完成实绩(百分制得分情况)确定50家重点科技型企业名单,从发文之日起每月底前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各相关经济部门、镇(园区)和50家科创型企业通报上月企业科技创新及争先进位排名情况。

2. 季度公布。每季度末的次月25日之前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向全社会公布企业争先进位排名情况。

3. 年度考评。年度按照重点科技型企业的科技创新情况、加分项和否决情况,确定年度“50家重点科技型企业”“三十强科创企业”名单,并对相关企业分类奖励。

四、奖励事项

1. 评定“三十强科创企业”。对年度综合排名前30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授予“三十强科创企业”牌匾。“三十强科创企业”在各类扶持资金申报、土地供应、项目申报、融资增信、子女入学、绿色就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2. 给予“争先进位”奖励。对2022年具有市级以上研发平台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对排名前50名的企业给予“争先进位”奖励,每提高一个位次(以2021年度排名为基准),奖励5000元。连续两年排名保持在前五、前十位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争先进位不再奖励。

3. 评定“金银铜牌科创企业家”。对排名前6位的科创企业家分别授予“金、银、铜牌科创企业家”称号,并奖励相应的金、银、铜牌一枚,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授牌企业除外。排名第一位的科创企业家授予“金牌科创企业家”称号,排名二、三位的授予“银牌科创企业家”称号,排名四到六位的授予“铜牌科创企业家”称号。

4. 对获得“金、银、铜牌科创企业家”荣誉称号的,对企业负责人和科技创新有功人员开展节日慰问等相关活动。

五、其他事项

1. 市专门成立“三十强科创企业”评选和“争先进位”等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科技局、市管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教育体育局、地方金融管理局、文广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由黄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月度、季度排名由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会审后对外发布,年度“三十强科创企业”“争先进位”及“金、银、铜牌企业家”奖励由领导小组初审后向市政府汇报确定。

2.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月度按照市统计局财务报表数据。年度结合市统计局财务报表和市税务局当年实际发生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准数据,各按50%的权重进行折算。

3. 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数按照市管局提供的数据。

4. 人均应税销售是指企业向市税务局申报的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与职工总数的比值,由市税务局提供数据。

5. 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是指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与销售收入的比值,由市统计局和税务局提供数据。

6. 水平指数计分法,是指各指标无量纲化处理后,水平指数=(实际值-最小值)/极差,其中极差=最大值-最小值。

7. 凡有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追回奖励资金及奖牌,取消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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