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 启东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3-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稳定市场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加快小微企业转型,助力小微企业做优做强,是进一步打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关键举措。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影响和多重超预期的困难挑战,我们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稳经济政策,随着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市小微企业经济运行保持恢复和回稳态势。但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小微企业面临订单缺、成本高、回款慢、融资贵等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信心和预期。出台本政策措施,精准针对小微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困难和结构升级难题,着力促进小微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过程

我市根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15日印发的《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文件,结合《启东市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启政办发〔2022〕65号)、《关于促进启东市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2〕26号)、《启东市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项下融资产品实施方案》(启财建〔2022〕3号)、《启东市企业引进人才综合补贴实施细则》(启人社发〔2022〕23号)、《加快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和技术标准战略若干奖励政策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0〕65号)等涉企政策,从我市小微企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研究整合制定了本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措施共分为9个条款和1个附则,从规模培育、减税降费、金融促进、人才支持、数字化赋能、品质提升、扩大需求、权益保障、服务宣传等方面,通过延政策、增信贷、降成本、扩需求、强服务、保权益等多措并举,全面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和信心。

一是鼓励小微企业新进规模。鼓励小微企业培育成为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对今年1-5月底前新注册的小微企业,年内新认定为月度、年度新增规模企业或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的,在原新进规模奖补标准基础上上浮10%。

二是落实小微企业税费减免。进一步推进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相关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三是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科技创新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帮扶力度,拓展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其融资便利度。

四是做好小微企业人才培养。培育小微企业人才队伍,加大创新人才培育力度,通过落实现行的人才补助政策,进一步为小微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五是引导小微企业智改数转。引导小微企业加快智改数转步伐,向大中型企业“看样学样”,普及数字化装备,推动信息管理,并落实我市现行的智改数转相关涉企政策。

六是推进小微企业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通过培训指导和政策支持,合力推动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七是帮助小微企业开拓市场。通过鼓励小微企业自主参加境内外展会的方式开拓自身产品销路市场,并对企业参加展会产生的费用进行补贴。

八是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小微企业普惠性法律服务;落实小微企业清欠工作,切实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

九是加强小微企业服务宣传。继续发挥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作用,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服务;做好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故事的宣传,形成发展的良好氛围。

十是附则。明确奖补兑现原则、否决事项、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政策实施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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