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苏办发〔2022〕62号)和《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24〕9号)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启东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由市民政局负责牵头起草。
起草期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结合启东实际,形成《实施方案》基本框架。之后,先后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最终形成《启东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12月1日,本《实施方案》经启东市政府办同意并审签后,予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三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二)重点工作。围绕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提出6项重点工作任务、18条具体措施。
一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实施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深化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二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加强残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强化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养老服务数字化建设、推动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四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加大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养老服务、壮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五是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培育发展银发经济。六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监管。提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强化老年人权益保护。
(三)工作要求。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指导、营造良好氛围4方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