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解读
来源: 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7-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3月2日以启政办函〔2021〕1号文印发公布。为便于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和贯彻执行此预案,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下文简称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快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恢复并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运行,最大限度减少因公路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环境损害及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因台风、浓雾、雪灾、道路结冰、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社会群体性安全事件等可能导致的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毁坏,交通中断、阻塞,大量车辆积压、人员滞留等情况。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应对。严格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采用科学的办法和先进的手段,保障公路交通持续安全畅通。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果断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组织应急救援,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并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协同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属地政府为主,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事发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在事发后的第一时间要发挥应急处置的主体作用,立即组织指挥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政府报告。上级政府根据事件分级情况迅速作出应急响应,联动部门按指令予以指导协调、联动到位。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公路突发事件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和预案演练等工作,依靠科技,不断提高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处置能力。


相关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d94e2de9-c309-4e56-86a9-a66094f8a2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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