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启东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5-1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有效治理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启东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30日印发《启东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管理办法》精神,现对《管理办法》做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完善治超长效机制的迫切需要。“10·10”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暴露了在2016年治超新政实施后在货运装载源头监管方面的不足,如何让面广量大的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如何加强行业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落实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责任和管理措施,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的治超方针,在严格路面执法的同时,强化货运源头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治超机制。

《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主体责任的迫切需要。在运输过程中,一些货运源头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出场车辆不予称重,甚至在明知车辆已超重的情况下仍然予以装载,致使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加大了路面治超的压力,也严重扰乱了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因此制定《管理办法》,具体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在货运配载方面的要求和责任,督促落实企业源头装载主体责任非常必要,有利于强化货运装载企业主动治超、合法装载的意识,为超限治理把好源头关。

二、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文件?

“10·10”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后,社会各界对公路治超工作高度关注,江苏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2019年11月21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从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19〕26号)以及2019年12月20日《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专治﹝2019﹞16号)均明确指出: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强调各地人民政府要尽快制定道路货运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办法,明确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管理部门、职责及违法装载的处罚措施。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五章,十七条。其中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的原则。第二章“企业主体责任”,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是合法装载配载货物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对其要遵守的相关要求以及即将全面推行的货运运单制度进行了明确。第三章“行业监管责任”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履职主要内容和职责分工,并提出建立源头治超联合巡查制度。第四章“责任追究”明确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或驾驶人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章“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文件主要涉及哪些职能部门?

启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市交通运输、公安、发改委、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商务、水利等10个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

五、文件出台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治超工作涉及多个环节,源头治理是其中之一,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联合监管机制的建立,将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物流降本增效、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起到促进作用。

六、文件中主要受益的对象是谁?

《管理办法》直接受益对象是社会出行参与者、货车司机及源头装载单位、国省干道及桥梁路产路权所有者及养护者,长期受益人将是道路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一是将有效降低超限超载车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保护行人、路人、非机动车等所有社会出行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降低车辆超限超载导致的交通事故,有效规避了货车司机以及源头装载单位的违法成本及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代价;三是通过督促车辆合法装载重量,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可以延长道路基础设施的设计使用寿命,降低损毁率,对生态环保也有极大的保护促进作用;四是促使运价回归合理水平,保护货运企业及驾驶员的合法收入,督促货车车辆设计制造行业按国标设计更节能、更适用的货车车型。

相关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gfxwj/content/59f899db-e0b9-4bcc-b891-7b75441420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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