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7-2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不断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土壤科根据南通市年度工作计划,及启东实际情况进行了编制和补充完善。2021年的净土保卫战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重点围绕农用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确保不发生土壤环境风险事件开展相关工作,实现2021年底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的目标,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赢得良好开端。

二、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法》。组织开展《土壤法》执法检查反馈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调整建立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配合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审计。本次审计为全省首次组织各市间开展交叉审计,及时、准确、完整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严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

二是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配合做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验收。开展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对重点行业企业遗留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摸底排查。利用详查成果,结合近年来化工行业整治工作情况,建立遗留地块清单,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开发利用情况,对发现问题依法处置。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工业源和农业源管理,开展源头管控。更新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高风险地块在产企业应全部纳入,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及公开制度、新改扩建项目及企业用地退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等。强化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规范实施拆除活动。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和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防控农业污染,实现每个村至少设有1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每个镇至少建成1个贮运中心, 2021年,化肥总用量比上年减0.6%,农用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0.5%,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88%,力争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四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将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五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从土壤调查、风险管控和联动监管三个方面,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首先,排查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并督促责任主体开展调查。其次,经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和超标地块(超标仅指地块的地下水超标),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加强风险管控。最后,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做好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流转环节和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管。

六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用好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我局每半年对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情况要及时反馈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并在核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报送地块现场核查情况。

七是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制定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执法行动计划,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土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情况。二是突出风险防范,重点检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活动情况。三是确保安全利用,重点检查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情况。各地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

八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待市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出台后,加快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监管。

三、工程项目情况

2021年初步排出土壤污染防治工程项目3个。

四、保障措施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将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作为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工。

二是保障财政资金。要求加大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实施。

三是做好宣传教育。要求各镇区将土壤污染防治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四是做好督导考核。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镇(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相关文件: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bwj/content/939af8d6-9b63-4435-88b6-ac528877d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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