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推进“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政策解读
来源: 启东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城乡环境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苏乡振〔2021〕11号),结合《关于印发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办〔2021〕74号)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的部署,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和区镇意见,集中讨论修改,形成了《启东市推进“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与《启东市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启办发〔2018〕74号)基本相同,目标任务根据省要求进行了调整。

三、工作目标

至“十四五”末,全市农村除无人居住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农村户厕卫生环境大幅提高,农村户厕接入污水管网覆盖率明显提升,运行管护机制持续稳定,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民群众普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新旧政策比较

1.改厕目标不同。《启东市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启办发〔2018〕74号)中的目标是根据各镇自行统计需要改厕的户数由卫健委改厕办确定。新文件根据要求,以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为目标,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确定。

2.改厕的补助标准略有变化。根据上级“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的要求,在新的补助标准中将原“对户厕进行三格式无害化改造的每座综合奖补1600元。”修改为:“新建达到无害化卫生厕所验收标准,同时填埋室外旱厕,改建于主屋内的每户奖补2100元,改建于主屋外的每户奖补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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