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应急防雪冻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启应急〔2011〕2号

关于做好雨雪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2月全市平均气温较常年略低,出现阶段性雨雪过程、区域性低温和阶段性强降温的可能性较大。当前,春节将至,春运即将开始,各镇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雨雪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认真总结借鉴以往成功经验和做法,立足防范,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务院应急办关于做好雪灾和强降温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省应急办关于做好今冬雨雪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南通市应急办关于做好雨雪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我市雨雪和强降温等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各镇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和《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09]198号)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加强对雨雪、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防范应对工作力度,密切协调配合,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认真做好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防范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尤其对重大灾害性、突发性极端


天气气候事件,要重点组织会商分析,加强气候预测、短期


预报和订正预报,利用各种手段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公安、交通、住建、教育、城管、海事、农委、卫生、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降温降雪天气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向社会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大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各镇乡和公安、交通、住建、城管、海事等部门和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要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各项安全措施,安排足够的人力和运输、除冰扫雪工具,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公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三、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应对准备措施,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加强在田作物田间管


理,做好设施农业和畜禽棚舍保暖加固工作,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灾害天气预警预测,落实防范措施,确


保海洋捕捞和滩涂养殖安全生产。组织好商品特别是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调运、投放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妥善安排受灾地区群众生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通讯等基础设施有效运转,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巡查维护,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受损立即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停运现象。确保医院、商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机构正常运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安全。


  四、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各镇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值班工作制度要求。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信息,确保应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附:《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气象灾害应急管理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170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通政办发〔2009〕19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雨雪冰冻灾害性气候特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我市行政区域内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强化基层,提高能力。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公益事业、公共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发挥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和抗灾能力。


  ——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能力,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2灾情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范围、强度和危害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四级:


2.1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一般(Ⅳ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7.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3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2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较大(Ⅲ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8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3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重大(Ⅱ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15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12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4灾情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Ⅰ级):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20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或地面结冰厚度在1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摄氏度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组织体系


3.1指挥机构


  市政府建立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秘书长担任,成员为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中央、省直驻通单位,驻通部队和武警部队负责人等。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部直接负责全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以及周边城市配合和支援,协调驻通中央、省直部门和部队关系;研究协调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3.2办事机构


  南通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向有关部门和机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应急工作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小组,其构成和职责是:


  (1)灾情预测预报组:由市气象局牵头,市民政、农业、交通、经贸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可能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收集评估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农业局、建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加。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后勤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城管局、工商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加。主要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4)道路扫雪除冰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崇川区政府、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监察局、市级机关工委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清理城市干道的积雪和冰冻,保持城市主要干道的畅通;负责对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各部门(单位)扫雪责任路段的现场督办、检查与通报。


  (5)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供电、供水、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农业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服务,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对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交通局、民政局、城管局、教育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雨雪冰冻灾害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由市新闻办、市广电局牵头,市各新闻媒体单位和市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暴雪、冰冻灾害应急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3.4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政府办(应急办):职责与指挥部办公室一致。


  市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测和预报,提出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开展灾害评估;组织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防范和自救意识。


  市发改委:负责救灾设备、物资储备数据库的及时更新和物资的调配、使用。


  市经贸委:负责灾后各项生产、生活的能源、物资供应,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负责协调工商企业搞好市场供应,指导工业企业妥善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保持主要交通干道的畅通与安全;打击趁机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市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市建设局:建立救灾抢险应急小分队,负责给排水、燃气、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检查、维护与抢修;负责树木、苗木和植被积雪的清理和保护,对倒伏树木、断枝及时清理;视道路实况调整公交运行线路;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防灾减灾的应急管理;负责桥梁坡道积雪的清理,并采取防冻防滑措施。


  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区城市主次干道积雪清理工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包干路段清理冰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沿街、沿路各单位按照市容环卫责任的要求,落实扫雪除冰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重点保障国、省主要交通干线公路、车站、内河航道、码头的畅通有序;根据道路交通状况调整交通运营线路和班次;负责加强对出租车的监督检查,严禁乱收费。


  市房管局:负责所辖危旧险房的维修与加固,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


  南通海事局:负责加强沿江汽渡和长江航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及时做好船舶停航、锚泊的安全监管和有关应急引航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市财政局: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应急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市安监局: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处置,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管,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市农机局:负责调用农用机械,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


  市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机制。


  市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在各大医院预留部分床位备用。对因灾导致出行不便的地区,组织医疗队送医、送药上门。


  市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对指挥部发出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对崇川区、港闸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机关各单位扫雪责任路段的现场督办、检查与通报;负责对失职、渎职单位、人员的查处。


  市物价局:负责对市场物价进行监督,预防和查处哄抬物价的行为。


  市农业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负责相关农业减灾措施的技术指导。


  市新闻办、广电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各新闻媒体:负责救灾法规、政策以及防范冰冻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市无管办:负责对无线电通讯干扰的查处和无线电通信的安全管理。


  团市委:组织江海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重点地段的突击性扫雪除冰工作任务。


  南通工商局:加强各类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的检查指导,负责保持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南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驻通部队:根据需要,由南通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铲雪除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南通火车站:负责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清理铁路冰雪障碍,确保铁路运行安全。


  南通兴东机场:负责及时清除飞机跑道冰雪,保障飞机安全起飞与降落。


  南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南通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雨雪冰冻灾害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南通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雨雪冰冻灾害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与调度以及抢险救援队伍的组织准备;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的单位和群众完成好扫雪除冰和积雪清理任务。


4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4.1预防预警信息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应当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信息。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台提供气象灾害实况。


4.2预防预警行动


  (1)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时提出相关工作部署建议,并上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2)市和县(市)、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对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


  预警级别与灾害分级标准一致,Ⅳ级、Ⅲ级预警由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Ⅰ级预警由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发布。


  (3)有关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号,积极采取防御措施,避免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4.3灾情报告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属于Ⅳ级和Ⅲ级的,由灾害发生地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灾害发生地政府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救灾进展情况;属于Ⅱ级和Ⅰ级的,由市本级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报告救灾进展情况。


5.2先期处置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3基本应急


  (1)气象信息监测


  气象部门继续加强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市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交通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道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的畅通;城管、建设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部门与交通、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铁路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清除铁轨积雪,加强设施维护,组织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


  (3)能源物资供应


  发展改革经贸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供电、发电、石化(石油)等能源企业,确保煤炭、电力、油料等能源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发电企业电煤供应的应急保障工作。


  (4)基本生活供应


  物价部门加强居民必需生活品市场价格等监测,必要时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价格稳定。经贸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建设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供电、建设、通信等部门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


  (6)医疗卫生救护


  卫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机构的救护力量,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护,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镇乡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民政、人防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因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各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要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协调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动用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由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办理。


  (10)次生灾害防御


  公安、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4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市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市所有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通部队等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市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市指挥部或市政府迅速报请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周边城市给予支援。


5.5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政府或指挥部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2医护治疗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防止灾后心理障碍的产生。


6.3基础设施恢复


  供电、交通、建设、通信等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网、变电站、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等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理赔


  保险监管部门组织协调保险企业做好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保障措施


7.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可请求南通军分区调动驻军部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市公安、建设、城管、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7.2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


  市、县两级建立雨雪冰冻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桥梁、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基本预报出雨雪冰冻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7.3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


  市、县两级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大型机械、清雪工具和物资,由城管、交通、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8附则


8.1市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做到详实、具体、量化、细化。


8.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抗灾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加强演练,并有计划、有组织地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


8.3本预案由市应急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4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8.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雨雪冰冻应急预案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南通军分区,市武警支队、


  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南通边检站。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