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 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25-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 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90号,以下简称《通 知》)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 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地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企业及园区认真学 习《通知》(详见附件)全文,准确把握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 绿色工业园区的申报条件、评价标准、动态管理规则等要求。同 时,做好辖区内申报动员、政策答疑与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符合 条件的单位充分知晓申报信息。

二 、请组织有意向申报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 园区的单位,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主体资质: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的单位,须为已认 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国家绿色工业园区的单位,须为省级以 上工业园区,且园区内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

(二)自评价与材料提交:各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10月2 2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并完成自评价(53个重点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 价,非重点行业企业按通则进行自评价),同时按平台提示上传 完整、有效的佐证材料。

三 、请组织辖区内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于 2025年10月22日前登录上述平台,对照《通知》的评价要求 开展自评价对标,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连续三年自评价得分 处于全国后5%的单位,工信部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

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中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先进性进行审核,并依据《通知》要求形成推荐名单, 按规定程序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度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