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7-21 累计次数: 字体:[ ]

按照《启东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启东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 66条》等政策举措,现将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启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一把手亲自挂帅,明确职责,分工到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全力营造办事更方便、政策更惠企、服务更贴心、群众更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倾听群众诉求,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协同责任部门,力争各项助企惠民政策落在实处。

1、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充分发挥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作用,今年以来,财政部门会同金融、科技等部门,设立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开展“小微贷”“苏科贷”等业务,并建立“融资白名单”,白名单企业享受即申即贷。

2、创新公共资源服务举措。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深化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继续执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款政策,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积极推动“政采贷”扩面增量,推广应用“政采贷”线上融资系统,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栏目自行线上办理相关业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投诉举报7个工作日内回应,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3、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市财政局下发了《启东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启财购〔2020〕4号)《启东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启财购〔2022〕2号),明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原则上全部向中小企业预留;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要预留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严格执行小微企业报价10%扣除政策;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除履约保证金,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

4、搭建惠企便民服务平台。依托“南通百通”APP启东频道,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机制创新等方式,确保70%以上惠企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快审快兑,打造政策兑现“三零三最”新模式,即评定类政策实现零审批、零材料、零环节,申报类政策实现材料最少、环节最少、时间最少,真正让政策红利转化成为企业发展的动力。

三、下一步举措

下阶段,市财政局将围绕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万事好通·益启企”启东营商环境品牌,进一步增强助企惠民担当意识,不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着力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完善财政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投资创新领域,全方位助力启东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