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19-02809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发〔2019〕71号
成文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1-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实际,经依法清理审核,现将90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各行政执法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启东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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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发[2019]7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