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0-0047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20〕10号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1-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惠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报告》(启惠政发〔2019〕5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启东市惠萍镇镇区,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总用地面积约40526㎡,其中07-01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为14015㎡,其中道路占2430㎡,建筑密度≤45%,容积率≤2.5,绿地率≥15%,停车率1.8~2.0辆/100㎡,出入口方位为南、北,建筑限高地上24米、地下-6米。07-02地块为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面积为3338㎡,建筑密度≤40%,容积率≤1.5,绿地率≥10%,停车率≥1.80辆/100㎡,出入口方位为北,建筑限高地上24米、地下-6米。07-03地块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为2725㎡。 07-04地块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0440㎡,其中道路占360㎡。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镇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2020]1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