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0-00471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20〕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1-20 | 发布日期: | 2020-01-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惠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报告》(启惠政发〔2019〕56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惠萍镇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启东市惠萍镇镇区,惠海路东侧、惠中路南侧,总用地面积约40526㎡,其中07-01地块为行政办公用地(A1),用地面积为14015㎡,其中道路占2430㎡,建筑密度≤45%,容积率≤2.5,绿地率≥15%,停车率1.8~2.0辆/100㎡,出入口方位为南、北,建筑限高地上24米、地下-6米。07-02地块为文化设施用地(A2),用地面积为3338㎡,建筑密度≤40%,容积率≤1.5,绿地率≥10%,停车率≥1.80辆/100㎡,出入口方位为北,建筑限高地上24米、地下-6米。07-03地块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用地面积为2725㎡。 07-04地块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为20440㎡,其中道路占360㎡。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镇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