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19-00643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19〕17号
成文日期: 2019-03-21 发布日期: 2019-03-2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对启东市豪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12.16起重机械相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对启东市豪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12.16起重机械相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3-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启东市豪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12.16起重机械相关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启市管请〔2019〕3号)已收悉。2018年12月16日下午约16时30分,位于吕四港镇念五总村10组的启东市豪达电动工具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机械相关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市政府同意事故调查组处理意见,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特此批复。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_2019_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