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0-03355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20〕100号
成文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吕四港镇海渔村吕蒿线北侧LS-hy-01、秦潭村石北一路东侧LS-q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吕四港镇海渔村吕蒿线北侧LS-hy-01、秦潭村石北一路东侧LS-q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1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吕四港镇海渔村吕蒿线北侧ls-hy-01、秦潭村石北一路东侧ls-q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吕政发〔2020〕68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吕四港镇海渔村吕蒿线北侧LS-hy-01、秦潭村石北一路东侧LS-qt-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两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LS-hy-01地块位于吕四港镇海渔村,吕蒿线北侧,总用地面积为4634㎡,为商业用地(0801),建筑密度≤55%,容积率0.5~2.0,停车率≥0.8辆/100㎡,出入口方位为南,建筑限高地上为24米、地下为-6米。

LS-qt-01地块位于吕四港镇秦潭村,石北一路东侧,总用地面积为5235㎡,为商业用地(0801),建筑密度≤55%,容积率0.5~2.0,停车率≥0.8辆/100㎡,出入口方位为西,建筑限高地上为24米、地下为-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镇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2020]10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