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19-00729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决定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发〔2019〕1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日期: | 2019-03-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8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南通市关于“三农”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举措,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农业农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市政府决定对2018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单位、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先进单位、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先进单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农业接轨上海先进单位、规模农(渔)业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先进单位、农村水利建设先进单位、现代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先进单位、绿化建设先进单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先进单位、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先进单位、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农业农村工作优秀组织者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全市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充足的干劲投身到 “强富美高”新农村建设中去,奋力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