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4-00163 | 分类: | 其他\其他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23〕1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22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组织启东长江口绿色岸线水生态系统修复及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组织启东长江口绿色岸线水生态系统修复及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的批复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施启东长江口绿色岸线水生态系统修复及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的请示》(苏锦发〔2023〕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启东经开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启东长江口绿色岸线水生态系统修复及生命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你公司要指导做好相关项目的审批和实施工作,按照方案尽快开展项目建设,推动启东经济开发区及生命健康科技城实现高质量发展。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