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19-01921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19〕46号
成文日期: 2019-08-06 发布日期: 2019-08-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6 累计次数: 字体:[ ]

汇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告》(汇政发〔2019〕3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启东市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用地面积为4667㎡,建筑密度≤45%,容积率为≤0.5,出入口方位为西,建筑限高地上10米、地下-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镇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2019]4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