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19-01921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19〕4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8-06 | 发布日期: | 2019-08-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汇龙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告》(汇政发〔2019〕3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启东市汇龙镇圩北村G345国道东侧,HL-wb-01地块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用地面积为4667㎡,建筑密度≤45%,容积率为≤0.5,出入口方位为西,建筑限高地上10米、地下-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镇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