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19-00199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19〕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日期: | 2019-01-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使用滨海财富大厦地名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使用滨海财富大厦地名的批复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园区《关于滨海财富大厦命名的请示》(启高管发〔2018〕111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在位于你园区东至爱民村法制广场,西至人民路,南至南海路,北至爱民村13组横河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200平方米,开发建造的商住楼命名为“滨海财富大厦”。
希你园区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以利于社会管理,方便群众生活。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