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9827/2026-01659 | 分类: | 其他\其他 批复 |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26〕4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15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王鲍镇02街区G345北侧、湾洪河路西侧等3个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
市政府关于王鲍镇02街区G345北侧、湾洪河路西侧等3个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王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王鲍镇(0027单元)02街区G345北侧、湾洪河路西侧等三个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王政发〔2025〕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王鲍镇(0027单元)02街区G345北侧、湾洪河路西侧地块,王鲍镇(0027单元)01街区御龙路南侧、久隆幼儿园东侧地块和王鲍镇(0027单元)01街区久西四路南侧、久新线西侧地块详细规划。
王鲍镇(0027单元)02街区G345北侧、湾洪河路西侧地块,用地面积101583平方米,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坑塘水面、水浇地。调整后,按用地性质分为工业用地(71081平方米)、防护绿地(11102平方米)、社会停车场用地(15064平方米)、城镇村道路用地(878平方米)和河流水面(3458平方米)。工业用地的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2,40%≤建筑密度≤60%,建筑高度≤24米,地下空间利用≤6米。
王鲍镇(0027单元)01街区御龙路南侧、久隆幼儿园东侧地块,用地面积6845平方米,用地性质由文化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控制指标为0.6≤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米,地下空间利用≤6米。
王鲍镇(0027单元)01街区久西四路南侧、久新线西侧地块,用地面积69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上限由0.33调整为1.0,建筑面积上限由230平方米调整为697平方米,建筑密度上限由33%调整为40%。
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批复的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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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