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18-03667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18〕93号 | ||
成文日期: | 2018-11-07 | 发布日期: | 2018-11-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2018-2022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2018-2022年)》的批复
市水务局:
《关于要求批准<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2018-2022年)>的请示》(启水务〔2018〕1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请你局进一步细化《规划》,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生态优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整体推进,着力打造能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典型。
三、要增强统筹使用生态河道建设资金的能力,组织实施好生态河道建设项目,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