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0-04223 | 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20〕1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日期: | 2020-12-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同意启东市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的批复 |
关于同意启东市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启东市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的请示》(启城管发〔2020〕48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启东市城区停车专项规划》(2020年至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实施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是城区新增且非配建停车场选址、建设与管理的基本依据。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停车场经营主体要按程序申请审批。
二、加强城区停车场规划控制与引导,因地制宜设置城区停车场,努力提高城区停车场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城区停车场的场地力求不影响人防、交通、人行通道、消防、建筑功能及整体环境。
四、你局要认真做好城区停车场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对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市政设施功能的停车场有步骤地进行整治、依法拆除。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