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11-00649 分类:
发布机构: 启东市政府 文号: 启政发〔2011〕23号
成文日期: 2011-03-15 发布日期: 2011-03-15 有效性:
名称: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全市村镇“天网”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推进全市村镇“天网”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1-03-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镇“天网”工程建设的意见》已经2010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31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


村镇“天网”工程建设的意见



  “天网”工程是指为满足城市治安防控和城市管理需要,利用图像采集、传输、控制、显示等设备和控制软件组成,对固定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和信息记录的视频监控系统。村镇“天网”工程建设是现代技防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强化社会治安管控、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升百姓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必需手段。为不断提高全市技防建设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村镇“天网”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长安启东的总体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各村镇实际情况,通过因地制宜地推广以视频监控系统、十户邻里平安互助网为主要内容的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在村镇实现人防、物防和技防有效结合、互为依托和支持的社会治安防范网络,从而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为我市沿海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1年6月底前,全市村镇建立视频监控点2400个左右,平均每村8个点;并逐步根据治安防控需要,增加视频监控密度,最终达到治安监控区域全覆盖。


三、建设方式


1.工程建设规划。全市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村埭路和中心路与公路的出入口、村际桥梁、村内人流量较大的十字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村公共服务中心、村内有易燃易爆物和贵重物资的企业及仓库、项目农业单位等重要防范目标出入口、集市等地设立视频监控点,终端汇聚于辖区公安(边防)派出所监控中心,信号通过集成系统上传至市公安局指挥平台,从而形成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为龙头,以镇乡监控中心为依托,以社会公共安全区域监控点为基础,以重点防范目标出入口为补充的全市“天网”工程。


2.工程运作模式。村镇“天网”工程采取政府统一规划,运营商全资建设和维护,所在镇乡租赁的模式进行。租用期限统一为5年。各镇乡负责与运营商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供监控中心用房和空调设备;市公安局网监大队负责把关技术标准和设备质量,对摄像机、光端机、服务器、防雷模块、显示器等关键设备提出下限技术标准要求,并公开征集后候选品牌,通过筛选后列出产品目录供运营商选择(列入的技防产品应在上级公安部门推荐名录中);运营商施工方案经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审核同意后进入施工建设,市综治办、公安局和有关镇乡负责工程质量验收。运营商的选择,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3.经费支付渠道。租金由所在镇乡财政负担;市财政在工程建设验收合格后,补贴一半租金,根据合同约定由市财政直接分期支付给运营商。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协调。市建立“天网”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市“天网”工程规划、建设、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在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镇乡建立“天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本镇乡天网工程的计划制订及工程招标工作和工程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日常管理。市公安局制订视频巡逻和现场处置的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派出所要落实一名所领导专门负责监控中心工作,精心选聘工作人员负责监控中心的视频巡逻。要建立监控台账、设备故障报修台账和成果应用台账。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力争通过视频巡逻,抓获现行的犯罪嫌疑人员,使“天网”工程的效能最大化。


3.加强舆论宣传。各镇乡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技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技防工作,推动技防工作发展;公安机关要结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普及技防知识,指导镇乡落实各项技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