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1-01887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21〕66号
成文日期: 2021-06-07 发布日期: 2021-06-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兴惠、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兴惠、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惠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设立社区居委会的请示》(启惠政发〔2021〕29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兴惠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四至位置:毛套河以东,三滧沿河路(农路)以西,河湾工业园路(农路)以南,惠民路(农路)以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位于兴惠大厦二楼,面积450平方米。

同意设立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四至位置:丁仓港河以东,香格小学以西,曙升南一路(农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位于惠萍家园邻里中心,面积455平方米。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后,惠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指导社区及时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选优配强干部队伍,落实社区建设管理经费,确保社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批复。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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