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1-03835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21〕1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中心城区(HL-08~HL-13)零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中心城区(hl-08~hl-13)零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启自然资规〔2021〕26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中心城区(HL-08~HL-13)零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HL-08地块位于汇龙镇人民西路南侧、林洋路西侧、林洋职工之家北侧、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东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25125m2,建筑密度≤ 55%,容积率为≤ 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北,停车率≥1.8车位/100 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09地块位于汇龙镇人民西路北侧、港西路东侧、润滑油厂南侧、头兴港河西侧,其中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54682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西,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0地块位于汇龙镇紫薇中路北侧、瑞金医院东侧、紫薇三村南侧、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西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3721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1地块位于汇龙镇紫薇中路北侧、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紫薇三村南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东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8301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2地块位于汇龙镇民乐中路北侧、市公安局西侧、人民医院东侧、卫生巷南侧,其中HL-12-01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6750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东、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HL-12-02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1100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西,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3地块位于汇龙镇紫薇中路南侧、紫园路东侧、明珠苑北侧、明珠苑进路西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5783.4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该区域建设和发展。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中心城区(HL-08~HL-13)零星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HL-08地块位于汇龙镇人民西路南侧、林洋路西侧、林洋职工之家北侧、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东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25125m2,建筑密度≤ 55%,容积率为≤ 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北,停车率≥1.8车位/100 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09地块位于汇龙镇人民西路北侧、港西路东侧、润滑油厂南侧、头兴港河西侧,其中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54682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西,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0地块位于汇龙镇紫薇中路北侧、瑞金医院东侧、紫薇三村南侧、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西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3721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1地块位于汇龙镇紫薇中路北侧、中国石化加油站西侧、紫薇三村南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东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8301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2地块位于汇龙镇民乐中路北侧、市公安局西侧、人民医院东侧、卫生巷南侧,其中HL-12-01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6750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东、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HL-12-02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1100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西,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HL-13地块位于汇龙镇紫薇中路南侧、紫园路东侧、明珠苑北侧、明珠苑进路西侧,为商务金融用地(0902),地块用地面积为5783.4m2,建筑密度≤55%,容积率为≤3.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北,停车率≥1.8车位/100m2,建筑限高为地上24米、地下-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请你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落实,有序推进该区域建设和发展。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