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19-00059 分类: 土地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18〕116号
成文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18-12-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柜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柜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近海镇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批准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柜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启高管〔2018〕109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柜业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本次调整的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富顺柜业地块(A28-01地块)位于高新区汇海路南侧、海防河东侧,规划范围面积110822平方米。本次主要针对该地块容积率下线作出调整,由原A28-01地块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下限0.7调整为0.56,其余控制性指标皆与原A28-01地块控制性指标一致,调整后容积率0.56-2.0,建筑密度40-60%,绿地率≤20%,停车率0.3辆/100平方米,建筑地下空间利用为-6米,限高为24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区应按法定要求及时公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四、你区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依据上位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2018]1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