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0-03296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20〕97号 |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启东市惠阳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HY-M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启东市惠阳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HY-M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启东市惠阳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HY-M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启自然资规〔2020〕4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启东市惠阳路东侧牡丹江路南侧HY-MD-(01~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指标。
HY-MD-(01~02)地块位于启东市城区东部,地块规划范围西至惠阳南路、北至牡丹江东路,总用地面积为46791㎡。其中HY-MD-01地块为商务用地(0802),用地面积为42199㎡,建筑密度≤40%,容积率≤1.3,绿地率≥10%,停车率≥1.8辆/100㎡,出入口方位为东、南、西,建筑限高地上为60米、地下为-10米;HY-MD-02地块为商务用地(0802),用地面积为4592㎡,建筑密度≤40%,容积率≤1.1,绿地率≥10%,停车率≥1.8辆/100㎡,出入口方位为西,建筑限高地上为24米、地下为-10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局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