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19-01297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19〕31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6-13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使用锦茗雅居地名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使用锦茗雅居地名的批复
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你镇《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启东欣鹏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锦茗雅居”命名的请示》(吕政发〔2019〕23号)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在你镇位于东至延寿北路,西至吕北村25组,南至启东市富友水产品有限公司,北至吕北村18、19组范围内,总用地面积35822平方米,开发建造的小区命名为“锦茗雅居”。
希你镇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以利于社会管理,方便群众生活。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