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19-02528 | 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启政复〔2019〕69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19-10-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惠萍镇河湾村HP-hw-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批准《惠萍镇河湾村HP-hw-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惠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惠萍镇河湾村hp-hw-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启惠政发〔2019〕4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惠萍镇河湾村HP-hw-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二、同意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调整的指标。
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启东市惠萍镇河湾村,争先路南侧。调整后HP-hw-01地块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由5650㎡调整为7461㎡,建筑密度为40%~55%,容积率由0.7~1.5调整为1.0~1.5,绿地率由≤20%调整为≤13%,停车率由0.3辆/100㎡调整为0.4~0.6辆/100㎡,出入口方位为西,建筑限高地上24米、地下-6米。
对涉及本片区控规批复中未注明的控制指标,按控规文本执行。
三、你镇要切实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依据本规划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确定的强制性指标不得擅自更改,并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与监督。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