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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25〕72号
成文日期: 2025-09-15 发布日期: 2025-09-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吕四港镇区(0014单元)吕四港新城启动区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吕四港镇区(0014单元)吕四港新城启动区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吕四港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吕四港镇区(0014单元)吕四港新城启动区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吕政发〔202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吕四港镇区(0014单元)吕四港新城启动区部分地块详细规划。

A-01-06地块用地面积为3.17公顷,原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后,该地块分为社会停车场用地(A-01-06-01地块)和城镇住宅用地(A-01-06-02地块)。A-01-06-01地块用地面积为1.26公顷;A-01-06-02地块,用地面积为1.91公顷,控制指标为1.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地下空间利用≤12米。

A-01-07地块用地面积为2.72公顷,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调整后,控制指标为1.01≤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60米,地下空间利用≤12米。

A-01-14地块用地面积为3.03公顷,原用地性质为公园/防护绿地,调整后,该地块分为社会停车场用地(A-01-14-01地块)和公园/防护绿地(A-01-14-02地块)。A-01-14-01地块用地面积为1.97公顷;A-01-14-02地块用地面积为1.06公顷,绿地率≥80%。

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相应调整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请严格按批复的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2025]7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