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6-01668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干〔2026〕2号
成文日期: 2026-02-04 发布日期: 2026-02-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陈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陈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2-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忠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必伟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免去其汇龙镇北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陈卫华同志任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陆松同志任汇龙镇北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职务;

张风雷同志任市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陈忆思同志任市公安局汇龙镇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保留副科职待遇)职务;

黄海荣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邸大年同志任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陆永刚同志任市公安局寅阳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近海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华健同志任市公安局近海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保留副科职待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黄卓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红雷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仇洪彪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高晓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兵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海复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一奇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海防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季锡石同志任市公安局汇龙镇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寅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赵悦帆同志任市公安局汇龙镇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惠萍派出所所长职务;

严春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汇龙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培光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季伟宏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来汇同志任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陆海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蒿枝港海防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黄春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合作中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顾荣荣同志任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施春伟同志任市公安局惠萍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惠萍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巍同志任市公安局惠萍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顾立新同志任市公安局寅阳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北新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雨同志任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王健水同志任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陆历同志任市公安局南阳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吴新泉同志任市公安局海复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海复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鲁春辉同志任市公安局海复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寅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曹书嘉同志任市公安局北新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范凯捷同志任市公安局合作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鼎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吕四港镇中心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耿晨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红燕同志任市公安局启隆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保留副科职待遇)职务;

戢朝华同志任市公安局吕四港海防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南阳中心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秦江华同志任市公安局蒿枝港海防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汇龙镇中心派出所所长职务;

冯旌弛同志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顾峰同志任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金华同志任江海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冯俊同志任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江海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轶君同志任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倪振淮同志任江苏启泓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江苏启泓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佳同志任江苏启泓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江苏吕四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谢石磊同志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樊健同志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顾荣芬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毛雪斌同志启东生命健康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孙新华同志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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