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3-03843 分类: 其他\其他    批复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 文号: 启政复〔2023〕155号
成文日期: 2023-12-25 发布日期: 2023-12-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等14个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等14个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9 累计次数: 字体:[ ]

惠萍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启惠政发〔2023〕50号),《关于请求批准启东市惠萍镇大兴镇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等1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启惠政发〔2023〕54号),《关于请求批准启东市惠萍镇公和村、果园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启惠政发〔2023〕5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大兴镇村、惠和村、临河村、河湾村、海鸿村、鸿东村、惠安村、士连村、南清河村、东兴镇村、鸿西村、公和村、果园村村庄规划。

二、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等成果的有机结合,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庄发展和建设整体水平。

三、后续村庄建设管理应以该项规划成果作为法定依据,在村庄建设中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科学合理指导各类土地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政复[2023]15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