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3-00776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日期: 2023-01-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2023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2023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奖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

《启东市2023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奖补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2023年度农村水利建设奖补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市农村水利建设有序开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结合启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和南通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开展绿色发展、生态河湖行动,推进农村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沪苏一体融合发展窗口城市”,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启东新实践奠定水利支撑保障。

二、目标任务

1. 按照“‘十四五’期间建成农村生态河道1000条”的目标要求,2023年建设农村生态河道100条;

2.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3年轮浚整治村庄河道1000条。

三、重点工作

(一)全力打造农村生态河道

按照省级生态河道考核要求,2023年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107条(段),其中三级生态河道7条(含省民生实事任务永丰河)、共计72.35公里,四级生态河道100条。建设标准、保障详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农村生态河道建设管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启政办发〔2021〕54号)。

(二)深入推进村庄河道轮浚整治

1. 各区镇轮疏整治四级河道(横河)46条。

建设标准:坡比原则上≥1:2,水深不小于1.5米;拆坝建涵,涵洞直径或宽度不低于水面宽度的1/3;埋涵高度常水位以上部分控制在约1/3。

主要措施:按设计标准疏浚,打通断头河道,拆除坝头坝埂,改造过流断面不足的涵洞等配套建筑物,拓宽河道卡口段,恢复河道的自然连通。

2.各区镇轮疏整治泯沟996条,疏浚土方100万方。

建设标准:实施泯沟“拓大填小”“宅垄整治”工程,泯沟间距控制在100米左右;水深不小于1.0米;跨泯沟涵洞面宽或直径不小于1米。

主要措施:按设计标准疏浚,加强宅垄整治,鼓励拓大填小,拆除阻水建构筑物,实现沟河相通、沟沟相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农村水利建设区域方案,抓好组织发动和任务落实。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态河道建设任务;2023年7月底前,完成村庄河道轮浚整治任务。市水务局要抓好工作指导、督查考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供电公司等要提供政策、技术等服务,确保农村水利建设顺利开展。

(二)加强奖补激励。全市农村水利建设计划投资2500万元,采取市级资金奖补的办法加快项目推进。四级河道(横河)轮浚整治按4元/方予以奖补,拆坝建桥按主体工程审计金额全额奖补,拆坝建涵按主体工程审计金额的80%予以奖补;泯沟疏浚土方奖补标准3元/方,泯沟回填的按60元/米标准奖补(奖补对象为各区镇)。

(三)加强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农村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公示等制度,推行“五个一”要求,即一份要素完备的合同、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一名负责任的监管人员、一本详实监管记录、一张整改处罚通知单。加强项目监管,严格设计变更,推行第三方检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农水指挥部专项考核,考核分不满60分的,视为农村水利建设不合格,市财政不予奖补。

(四)加强建后管护。深入落实《启东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启政规〔2019〕4号)精神,以全面推进河长制为抓手,明确管护责任,完善专人管护,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提升河道长效管护水平,确保农村河道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工程效益长期稳定发挥。

启政办发【20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