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2-02425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启政办发〔2022〕46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日期: | 2022-07-1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江苏康味嘉食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
惠萍镇,市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苏康味嘉食品有限公司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一、单位基本情况
江苏康味嘉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启东市惠萍镇惠民路39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瑾花,该单位的经营范围是糕点、其他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加工,销售自产产品,水产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单位共有2栋建筑,1栋为6层办公楼、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1栋为4层生产车间楼、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
二、主要存在隐患
1. 车间西侧安全出口处设卷帘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6.4.11条的规定;2. 水泵房喷淋泵无法启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3. 大于300平方米的房间未设排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8.5.2条的规定;4. 水泵房控制柜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无法正常切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模块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6. 火灾探测器防尘罩未摘除,部分烟感被乳胶漆覆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7.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符合《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a项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惠萍镇、市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要迅速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江苏康味嘉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各监管部门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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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