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9827/2024-00940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启政办发〔2024〕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启东市 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启东市 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更大程度便民利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依据国务院、江苏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三批)和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中部分证明事项的公告》《省司法厅关于南通市优化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复函》文件要求,对我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其中,新增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3项,第一、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中直接保留65项,调整后保留6项,取消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合计94项(详见附件)。
附件:启东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调整汇总表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