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2-01190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3-25 发布日期: 2022-03-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启东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赋予江苏发展“争当表率 争做示范 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全市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在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及省、南通市残联部署的工作任务,推动了全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夯实基础,全面覆盖,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精准

康复是残疾人的需求之本。创新实施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提优项目,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累计为512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补助补贴700多万元。扎实开展辅具适配全覆盖工程,扩大适配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开展专业化适配,五年来累计适配辅具9000多件,适配金额300多万元,安装人工耳蜗或助听器94个、安装假肢和矫形器194具。认真实施精神残疾人“药补护康”工作,为全市低保户、五保户、低收入户以及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分类提供服药补助,切实减轻精神残疾人的家庭负担。组织开展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光明行动”。放宽免费手术对象范围,增加定点医院,提高手术质量,共计为1129名白内障实施了免费手术。

(二)规范完善,提标扩面,残疾人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社会保障是残疾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残疾人“两项补贴”不断提标扩面,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扩大至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精神或智力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至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听力、言语重度残疾人,并逐年提高两项补贴标准。“十三五”期间,共为1万余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93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9400多名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4亿元;对低保家庭中800余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金941万元;对近200名一户多残家庭、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定额生活救助,发放生活补助金346万元。开展建档立卡残疾人“精准脱贫”行动,走访3151名建档立卡残疾人,进行一对一帮扶。至“十三五”末,建档立卡残疾人实现全部脱贫。不断加强残疾人之家建设,建成26家残疾人之家,完成镇级残疾人之家全覆盖的目标,并向村(社区)延伸。积极推动扶贫基地品牌化发展,建成13家残疾人扶贫基地。

(三)点单培训,典型激励,残疾人就业扶贫更加稳健

就业是民生之本,培训是就业之基。“十三五”期间,对1637名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进行就业、失业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其就业需求和培训方向。按需组织开展点单式培训53期,培训各类残疾人1033名。深入开展残企对接活动,累计走访企业300多家,走访残疾人3700多名,成功推荐180余名残疾人就业。探索建立残疾人实训基地和就业孵化基地。与市特教学校联合创建残疾人烘焙实训基地;携手亿丰商城打造残疾人就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商铺给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开展残疾人自主创业“东疆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累计表彰奖励120人,发放奖励金25万元。每年对全市3000余家用人单位进行残疾人就业年审,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用工企业,累计奖励企业118家,奖励金额24万余元。

(四)加大投入,严格管理,残疾人托养服务更加规范

“十三五”期间,我市残联加快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建设,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顺利竣工。对服务中心区域结构、重点场所进行了详细规划,配齐中心内部硬件设施,分批次采购护理床、轮椅及其他康复器材,为残疾人营造优质的托养环境。加强市级托养中心管理,先后向市委编委、编办请示,设立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增加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各2名,增加编外聘用人员使用计划3名。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实现了托养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考核、有奖补。“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有镇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8家,每年有300名左右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得到日间照料或全托服务。

(五)教育为基,维护权益,残疾人教育维权更有保障

根据上级残联要求,我市全面开展残疾人证审核清理工作。多次召开换证审核清理推进会,分五个阶段(准备工作、自查自纠、直观核查、重新评定、汇总公示)对全市2009年以来的各类别残疾人证逐一审核清理(其中需换证13000多名),工作中注重公正透明和人文关怀相结合,最终调整清理残疾类别和等级1500多人,充分保障了残疾人权益。免费发放残疾学生教育补贴,教育补贴受助面从高中及高等阶段残疾学生扩大至义务制阶段,每年为近300名学生发放专项补贴,5年共计发放教育补贴75万元,惠及学生1000余人次。推行“残疾人维权服务零距离”项目,完善市、镇、村三级权益保障体系。

(六)强化宣传,传递能量,残疾人文体活动更加丰富

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在启东日报开辟“残联之窗”专题栏目,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启东融媒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拍摄“追江赶海,残健同行”专题宣传片,参与“12345政风行风热线”,宣传推介残疾人事业。丰富残疾人文体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才艺表演、征文、趣味运动会、东疆行等40多场文体活动。组织选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残疾人运动会,累计获得25金11银14铜的成绩。实施系列助残活动。组织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残助残活动、“冬日暖阳”志愿者一对一帮扶活动。实施“家电圆梦”计划,助残日期间向困难残疾人捐赠家电,累计捐赠家电1100多台。

(七)健全制度,强化考核,残疾人组织建设更加扎实

召开第七次残疾人代表大会,圆满完成换届各项任务。部署落实残联系统改革工作。结合上级残联改革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启东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逐步落实改革任务,通过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不断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基层残联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工作人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结果,实行轮岗交流和末位淘汰制。定期对残疾人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十三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明显差距,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比较困难,残疾人增收致富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医疗卫生、康复、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还存在很多困难和不足,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残疾人就业还不充分,企业对残疾人的用工积极性还不够高,社会对残疾人就业不够重视,宣传就业信息的渠道还未完全畅通;四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还存在一定困难,社会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存在。

“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将是启东市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残疾人事业发展有着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一是党和政府的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不断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明确了残疾人权力保护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等事关残疾人切身和根本利益的问题,各级政府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二是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越来越多的群体、企业和个人关心残疾人事业,正在形成一个关心、关爱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可靠的经济支撑。“十三五”末,启东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200亿元,为“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残疾人事业发展已经列入《启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将为残疾人事业创造良好的平台。四是残疾人自身的努力。我市残疾人群体中涌现出一批自强不息、创业立业的典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通过残疾人自身的不懈努力,将会获得更多、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遇和空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增强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灵魂,始终把残联组织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广大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知心人、贴心人。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自强不息精神,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更多残疾人过上更有品质、更有尊严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加大对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力度,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城乡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保基兜底。围绕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织密筑牢残疾人生活保障安全网,使残疾人事业基本制度安排更加成熟、完善,实现残疾人事业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残联改革,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推动作用,整合资源、集成政策、优化服务,形成统一协同高效、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结合启东实际,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载体创新,打造残疾人事业特色品牌,攻坚克难,创先争优,探索新路径,创造新经验。

——坚持和谐发展。继续完善残疾人工作政策制度,促进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民生福祉得到持续提升,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广大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残疾人社会保障更加全面。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落实,补贴范围稳步扩大,标准逐步提高。残疾人全部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收入增长与全市城乡居民同步。

——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残疾人家庭收入不断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残疾人普遍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及。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法律救助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助残志愿者队伍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壮大,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

启东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属性

1

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13.4%

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预期性

2

城乡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人)

600

680

预期性

3

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

1033

1050

预期性

4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5

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人)

369

500

预期性

6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7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8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99

预期性

9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99

预期性

10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8

≥98

约束性

11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8

≥98

约束性

12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98

≥98

约束性

13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192

300

约束性

三、“十四五”残疾人事业主要任务

(一)社会保障

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防止残疾人返贫监测和政策兜底保障动态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以及因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残疾人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稳步推进全面小康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2.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制度,扩大政策覆盖面,推动补贴标准逐步提高。不断完善残疾人补贴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应补尽补。通过危房改造、优先安排公租房等措施,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着力做好残疾人保障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稳步提高保障救助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残疾人相关交通等优惠和补助措施。

3. 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扩大保险补贴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和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人员救助对象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确保应救尽救。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和流浪残疾人救助力度,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

(二)劳动就业

1. 加大残疾人就业稳岗支持力度。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制定完善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文件,有效落实就业、培训等奖励补贴政策。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相关政策和残疾人就业表彰制度。

2. 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健全完善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岗位培训等多样化的培训服务体系,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专业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协作,支持用人单位对录用残疾人进行岗前培训,实现就业与培训的无缝对接,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坚持就业赋能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用“智志双扶”提升残疾群众就业增收致富的内生动力。

3. 推进多渠道就业创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进一步调动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健全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支持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探索建立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调配库,鼓励企业、社会机构开发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给予出勤补贴和劳动奖励。

(三)康复服务

1. 构建残疾预防控制网络。全面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坚持重点防控与普遍预防相结合,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建立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加强行业监管,突出优生优育、儿童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重点防控内容,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提升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能力。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健康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自主康复意识,推动残疾预防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

2. 加大儿童康复救助力度。每年开展0-6岁儿童健康筛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推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精准化,对0-6岁残疾儿童和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儿童实施免费基本康复救助。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制度,实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康复全覆盖。提高儿童康复机构准入标准,提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推动康教融合服务。探索制定儿童康复救助绩效评估办法,提高康复救助质量,推动公益性儿童康复机构健康发展。

3. 提升成人康复项目水平。加大成年残疾人的康复、治疗、训练力度,减少因病因祸致残率,减轻残疾程度。充分发挥全市各大医院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对有康复价值的就业年龄段中风或车祸病人进行康复补助,并指导成人肢体康复中心开展延伸康复。

4. 推进辅具服务创新。逐步扩大辅具适配对象范围,改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方式,完善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开展“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建立残疾人辅具库存租赁系统,优化服务流程,缩短辅具适配周期,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精准化服务。探索建立辅具共享空间,在汽车站、公园等人流量大的地方设置辅具共享空间,让残疾人能够随取随用,方便日常出行。

5. 强化社区康复功能。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之家”、家庭医生签约等平台和形式,全面推开社区康复服务。加强社区康复队伍建设,配备专业康复人员及社区康复协调员,定期开展培训,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制定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出台社区康复补贴政策,倡导社区康复融合发展。

(四)托养服务

1. 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居家托养为基础、日间照料为主体、寄宿托养为骨干的托养服务体系,加大对托养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解决重度残疾人生活的具体困难。

2. 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对残疾人托养的支持力度。改善残疾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鼓励支持养老、医疗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对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扶持助力度,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扩大托养服务供给,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做好残疾人和失能老人标准、服务的衔接,完善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功能,鼓励接收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共同入住。

3. 规范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化监督和行业化管理。强化分类管理,公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民间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由相关部门依法登记。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激励制度,对管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成效突出的机构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扶持。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和配备,定期对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教育帮扶

1.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积极为残疾婴幼儿提供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健全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将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提升有机结合,建立多样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拓展职业教育范围,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增强残疾人学习和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更好地适应形势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残疾人个性化培训,更好地挖掘残疾人的潜能,培养残疾人职业技术人才。

2. 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健全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教学无障碍设施建设。对残疾人教育专项补贴适时提标扩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特殊教育机构,支持具备条件的非营利性康复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功能,以普通学校为主、特殊教育机构为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3. 提高特殊教育工作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将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教师和医护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分别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在结构比例、评价内容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照顾,调动特殊教育人员的积极性。

(六)文化体育

1. 优化残疾人文化活动的环境。规范管理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提供学习、交流、看书、阅报设施和康复、娱乐活动等服务。组织残疾人参与各项文化活动以及文化艺术评奖、艺术比赛活动,开展“残健牵手”系列主题文体活动,确保每年举办各类残疾人文化活动不少于10场次。

2. 推进残疾人体育健身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和“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推进社区残疾人健身体育和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体育服务。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保障。举办综合性或单项性的残疾人运动会,选送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家、省、南通市比赛。

3. 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积极参加省、南通市举办的残疾人艺术表演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文艺汇演活动,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南通市艺术汇演,鼓励残疾人参加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文化活动,扶持有特长的残疾人进行工艺品创作,建立完善各类残疾人艺术人才库。积极推荐有特殊艺术才能的残疾人到高等艺术院校进修、学习。

4.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开展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评比,选树先进典型,利用新媒体,全方位进行网络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鼓励社会群众组织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七)维权和无障碍建设

1. 开展涉残法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普及法律维权知识,提高残疾人维权意识,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监督机制。

2. 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网络,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精细化、精准化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规范救助运行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

3. 畅通残疾人信访维权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为残疾人合理合法维权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借助互联网力量,落实信访代办制,减轻残疾人负担和不便。

4. 实施无障碍改造工程。根据残疾人多样化需求,制定一户一方案,让改造内容更加贴近残疾人的日常生活,为残疾群众带去政策福利。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增强公众无障碍意识,动员社会和残疾人广泛参与无障碍督导促进工作。

(八)组织建设

1. 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增强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力度,改善工作条件。加强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准入、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助残公益活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记录制度。

2. 改进对区镇(街道)残联的协管工作。协助党委(党工委)做好区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的选拔、配备、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对残疾人数较多的大镇适当考虑增配残疾人专职委员。探索改进现有管理模式,适时由区镇(街道)负责专职委员的聘用选拔、薪酬发放、日常管理,市残联负责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

3. 加强专职委员综合绩效考核。积极推行任职交流与末位淘汰。搭建和打通上升通道,参照我市社工标准改善薪酬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专职委员履职能力。指导基层健全残疾人组织,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明确残疾人工作职责和分工。

四、“十四五”残疾人事业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按规定给予生活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反映和解决残疾人生活保障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和寄宿制托养服务,全面提升托养服务水平。

(二)残疾人就业促进项目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补贴;对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给予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符合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条件的用人单位招录残疾人给予奖励。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做好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大力推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促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培育盲人按摩等龙头机构。培养残疾人创新创业人才,支持残疾人从事、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三)残疾人健康康复项目

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孤残儿童实施专项康复服务项目。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体系。提升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开展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常态化、便捷化、高质量的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

(四)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

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残疾幼儿,落实残疾幼儿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儿童康复机构申请教育资质或申办特教办学点,其接纳的适龄残疾幼儿纳入幼儿园学籍管理。鼓励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开设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将职业教育与就业技能提升有机结合,与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工作相融合,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和支持残疾人教育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提升残疾人适应社会和就业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五)残疾人文体服务项目

突出“大健康、群众性”导向,引导鼓励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版本。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文艺汇演、文化体育竞赛等活动。支持本市杰出残疾人运动员参加残运会、残奥会等国内外重大赛事,并争取取得好成绩。

(六)残疾人无障碍保障项目

城市主要道路、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医疗、文化、商业、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建设。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七)残疾人“互联网+”服务项目

强化互联网、大数据、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支撑,运用“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重点建设“智慧残联”服务项目。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管理。推进残疾人辅具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各区镇(街道)辅具共享平台全覆盖。加快促进残疾人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完善助残社会组织建设,到2025年,每个区镇(街道)至少有1个助残社会组织或1支助残志愿者队伍。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生实事项目并纳入考核,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党政部门的联通,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能。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工作合力,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残疾人服务的精准度、覆盖率和质量。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和救助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与运维补贴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检查和调研,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道主义思想,以及“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大力宣传“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加大对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表彰、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共同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研究创新

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包括残疾人自身的力量,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及残疾人普遍关心的问题的研究,推动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为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同时,扎实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加强残联系统统计队伍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台账,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数据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四)强化经费保障

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经费保障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经费,做到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与全市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不折不扣落实税费政策。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确保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比例。根据残疾人体育发展需求,体育彩票公益金合理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加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募款捐助能力,不断扩大助残服务覆盖面。强化政策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金参与残疾人事业发展,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考核评估

《启东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市“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和开展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依据。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加强跟踪分析,积极运用精细化管理手段,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加大对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相关目标任务的高质量完成,推进残疾人工作齐抓共管,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在“十四五”中期、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解读链接:关于《启东市残疾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政策解读

启政办发【2022】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