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3-02710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3〕38号
成文日期: 2023-08-25 发布日期: 2023-09-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南通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南通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现将南通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20234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健全治理体系

持续巩固党政统筹、部门牵头、条块联动、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压紧压实属地、职能部门、企业单位管理责任,扎实推动区镇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实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工作中,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畴,市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要同步做好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有力形成工作合力。

二、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要持续加强资金投入和保障,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事故多发路段、交通违法高发路段等重要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尤其要抓好各级挂牌督办、部门交办隐患的整改,并适时组织多种形式的回头看,及时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实现长效常治。

三、不断壮大共治力量

要进一步强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执法队伍建设,积极融合劝导员、网格员、路长、保险公司协保员等多方力量,广泛发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形成良好局面。要结合本地实际,重点落实好一村一交通辅警制度,探索建好驻村交通辅警工作制度、管理模式,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延伸到末端、实现全覆盖,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能最大化。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

要牢固树立安全宣传是重要生产力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好《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313号),利用各种途径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让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成为社会各界、普通群众的思想自觉。2023年底前,要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文化广场或主题公园和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交通友好型学校等宣传阵地建设,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能力。

附件:启东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212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农村道路(包括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任务

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仍将处于交通大发展、人车路大增长的阶段,交通安全形势复杂多变,安全隐患和风险突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百千工程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格局,为更好服务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压实管理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全面落实《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牵头落实各项交通安全工作措施,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交通、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相应职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明确工作重点

(一)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四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道路,严格竣(交)工验收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按照一县一品牌、一镇一循环、一路一特色的发展思路,以交通安全示范路口”“示范集镇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建设为抓手,逐年优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完善标志标线和机非隔离、人行横道、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要严格落实滚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普查;同时,结合日常工作和交通事故溯源调查,及时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今年9月底前,各地集中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深化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及坡改平安全改造。要开展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完善安防设施,有效预防坠河交通事故。

(二)加强源头安全监管。严格重点运输企业及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红黑榜和联合约谈惩戒制度,滚动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督促企业场站尽快安装出口称重设施,路面检查发现非法改装货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溯源倒查源头企业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区群众出行规律特点,督促集中用工单位、农业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事故案例以及责任追究情况,加强警示提示。

(三)加大执法管控力度。整合公安、交通、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通过路面临检、集中行动、飞行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超员超载、酒驾醉驾、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产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多发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贸市场周边道路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净化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四)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313号),2023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至少打造1个四星级以上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镇至少建成2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由村(居)委会干部任站长,建立挂钩联系民警、驻村辅警、网格员、劝导员联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排摸、隐患排查、宣传劝导等活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设交通安全文化广场或主题公园,每个镇至少喷涂100条以上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墙体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地要全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交通安全文明村,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培育农村交通安全文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紧盯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针对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意识。

(五)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线网结构,推动城市公交与镇村公交衔接融合。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滚动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周边安全隐患,主动规避临河临水、事故频发等危险路段。统筹做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组织、节点疏导、车辆停放等工作,科学施划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用停放区域,有条件的可通过设置临时隔离设施,开辟学生上放学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安全。大力建设交通友好型学校,每个县(市)及通州区、海门区至少选择1所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建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基地,常态化开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

四、加强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体系。各县(市、区)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挂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联席会议)议事机构,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态势研判分析,指导开展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推进以镇为单位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示范试点工作,组织督查、考评,推广经验做法。各镇(街道)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庙会(节点)重点时段交通秩序管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基础信息采集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工作,推进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各地要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定期认定通报制度,组织开展零死亡道路、社区(村)、街道(镇)、运输企业建设。县、乡两级要推动路长制办公室实体化运作,积极发挥路长制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作用。要加强一村一辅警人员配备,积极整合农村劝导员、网格员、农机安全协管员等力量,建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二)强化科技支撑。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投入,积极整合政府、部门、社会等科技设备资源,实现道路基础信息、交通流量、视频监控、交通事故等数据共享共用。大力推广视频监控、人脸识别、支路哨兵”“会车预警等科技设施,加强路面安全防控。在聚集性活动路段及路口、村口等重要点位,安装智能移动卡口设备,自动识别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在村庄进出口、支路与主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推广应用视频分析自动巡查技术,开展视频巡检,实时远程喊话提示、纠正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及时推送至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实施现场和非现场处置。在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安装应用路侧主动监测设施、大喇叭等设备,实现自动语音播报功能,广泛警示提示。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地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态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到场制度落实情况等,纳入各层级安全生产考核。发挥市、县两级安委会及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定期对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每年组织专业团队或聘请第三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每季度组织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红黑榜通报,对年内2次(含)以上列入黑榜的重点镇(街道)进行约谈督办,督促其查找存在不足、落实改进措施,健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和长效治理机制。开展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管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设施不齐全等问题,依法追究属地政府、部门管理责任和运营车辆所属单位主体责任,以及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启东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事项

具体目标

责任单位

1

建立健全

组织体系

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议事机构要实体化运作,常态化推进农村交通管理各项工作。

各镇、园区。

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定期认定通报制度,组织开展零死亡道路、社区(村)、街道(镇)、运输企业建设。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园区。

要推动路长制办公室实体化运作,积极发挥路长制在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作用。加强一村一辅警人员配备,积极整合农村劝导员、网格员、农机安全协管员等力量,建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镇、园区。

2

完善交通

安全设施

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四同步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园区。

加强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

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园区。

9月底前,集中力量组织对本辖区农村道路隐患开展一次 网式排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普查

各镇、园区。

健全落实滚动排查治理机制,紧密结合日常工作以及事故溯源调查,及时发现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镇、园区。

深化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针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及坡改平安全改造。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回头看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园区。

3

加强源头

安全交管

严格重点运输企业及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红黑榜和联合约谈惩戒制度,滚动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局,各镇、园区。

督促企业场站尽快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对路面检查发现的非法改装货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溯源惩处源头企业。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园区。

分析本地区群众出行规律特点,督促集中用工单位、农业种 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

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镇、园区。

4

加大执法

管控力度

积极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通过路面临检、集中行动、飞行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超员超载、酒驾醉驾、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各镇、园区。

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电动自行 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多发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各镇、园区。

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产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各镇、园区。

加大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贸市场周边道路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净化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镇、园区。

5

深化交通

安全宣传

2023年底前,建设1个以上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至少打造1个四星级以上交通安全劝导站。每个镇至少建成2个交通安全劝导站。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设交通安全文化广场或主题公园,扩大宣传覆盖面,每个镇至少喷涂 100条以上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墙体标语。

市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公安局,各区镇(街道)。

紧盯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针对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 切实提升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意识。

市教育体育局、文明办,各镇、园区。

6

保障学生

交通安全

优化城乡客运线网结构,推动城市公交与镇村公交衔接融合。

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各镇、园区。

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

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园区。

滚动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周边安全隐患,主动规避临河临水、事故频发等危险路段。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体育局,各镇、园区。

统筹做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组织、节点疏导、车辆停放等工作。科学施划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用停放区域,有条件的可通过设置临时隔离设施,开辟学生上放学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安全。

市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各镇、园区。

建设交通友好型学校,至少选择1所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建成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基地,常态化开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

市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各镇、园区。

7

严格问效

责任追究

将道路交通安全态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成效、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和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到场制度落实情况等,纳入各层级安全生产考核。

市应急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园区。

每年组织专业团队或聘请第三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每季度组织镇(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红黑榜通报,对年内2次(含)以上列入黑榜的重点镇(园区)进行约谈督办。

各镇、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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