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2-01576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2〕34号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5-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高质量产业项目“双百工程”考评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高质量产业项目“双百工程”考评办法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2022年全市高质量产业项目“双百工程”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高质量

产业项目“双百工程”考评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锁定2022年全市实现100个制造业项目招引、100个制造业项目开工建设的总体目标,扎实推进项目落地落实年活动,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根据南通市2022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18个镇、园区:启东经济开发区、吕四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海镇)、海工船舶工业园(寅阳镇)、汇龙镇、吕四港镇、惠萍镇、东海镇、南阳镇、海复镇、合作镇、王鲍镇、北新镇、生命健康产业园、生命健康科技园、圆陀角旅游度假区、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启隆镇)。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区镇项目招引、工业项目、科创项目、服务业项目、项目用地提质增效、实际使用外资、加减分项七项内容。

三、评分办法

项目建设评分详见附件3:《2022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评分细则》。

四、考核实施

市项目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相关核查,核查结果报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中,市商务局负责牵头对全市项目招引、实际使用外资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项目办负责牵头对工业项目、专精特新等高质量制造业项目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服务业项目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对科创项目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牵头对项目用地提质增效进行初步认定评分。市税务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等部门负责相关专项审核,涉及应税销售收入、税收、设备投入方面的指标由市税务局提供数据。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评数据审核统计和考评情况督查,考评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执行。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季度扛旗

每季度将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启隆镇)、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三个园区考核得分第一的单位和其余区镇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单位进行排名,对综合排名前三的镇、园区,授予“季度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流动红旗”;对每季度考核得分排名最后两名且得分率低于60%的镇、园区,给予黄牌警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性会议上表态发言,连续两个季度黄牌警告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二)年度夺杯

将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启隆生态科技产业园(启隆镇)、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三个园区年度考核得分第一的单位和其余区镇年度考核得分前六名的单位进行排名,对综合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的镇、园区,分别颁发“2022年度项目建设金银铜杯”;对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最后两名且得分率低于60%的镇、园区,给予黄牌警告,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性会议上表态发言,连续两年黄牌警告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

六、相关说明

1. 对项目建设中工作积极、有突出贡献的区镇、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由市委、市政府予以嘉奖。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观上为了发展,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没有谋取私利,工作尽心尽责的党员干部,由于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重大安全责任、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除外),酌情从轻、减轻或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2. 本办法与以前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行,由市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解读链接:解读《2022年全市高质量产业项目“双百工程”考评办法》

启政办发[202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