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6-02074 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规〔2026〕1号
成文日期: 2026-04-13 发布日期: 2026-04-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赋能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赋能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4-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启东市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赋能应用若干措施》已经十八届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启东市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

赋能应用若干措施

为贯彻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战略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南通市相关战略部署,结合我市产业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优质项目引培

对人工智能省、市重大项目,按不超过投入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亿元。对专精特新等高质量人工智能制造业项目,按不超过投入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对科技型人工智能企业,按不超过年度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鼓励重点区镇建设OPC社区,支持OPC等新型创业组织形态,OPC人工智能创业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镇)

(二)鼓励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具身智能、智能装备等关键技术,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南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坚计划项目,支持企业对制约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对当年新认定的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省级重大装备首台套或关键部件,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三)支持中试平台建设

对新立项建设的人工智能产业中试平台,按不超过其购置研发、中试关键仪器设备及软件投入总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四)鼓励应用创新中心建设

鼓励市场主体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根据建设规模和运营情况给予投资主体每年最高200万元支持,单个项目最高6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加强应用场景开放

积极培育推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国家资金支持的人工智能场景示范项目,按国家支持额度给予一定比例配套,根据项目规模给予牵头申报主体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数据局、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

鼓励应用场景建设,对标杆示范场景建设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数据局、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

支持企业租赁具身机器人用于生产、经营,按照实际支付租赁额的20%给予“租赁券”补贴,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

(六)支持行业活动举办

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举办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创业等活动,对企业举办的市场化品牌活动及OPC等主题大赛,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支出金额的20%,给予最高4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

(七)支持算力使用和建设

支持企业购买算力服务,用于行业垂类模型的开发研究与训练应用相关业务,并产生实际落地应用场景的,给予按实际租用智能算力费用的50%给予“算力券”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支持算力设施建设。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智能算力中心,按实际设备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数据局)

(八)支持数据资源开发

加大数据资源供给,鼓励面向特色产业建设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支持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建设,对可流通交易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数据集及语料库,按投入额的20%、给予每个数源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通过数据交易平台或可信数据空间购买非关联方的且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数据集及语料库的数据语料,给予实际支付额20%的语料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鼓励企业自研模型或基于开源模型进行二次开发,对获得国家网信办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企业,每个模型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强化数据领域示范引领,对获批为省数据产业创新联合体、省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分别给予牵头单位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支持。获得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典型案例、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等荣誉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数据要素×”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九)加强人才招引

对处于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前沿、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海内外人才组建团队来启创业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资助;对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责任单位:市人才办)

(十)加大专项政策支持

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对新建人工智能领域项目的信贷融资成本给予补贴,根据企业在银行的信贷规模,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基础贷款利率给予不高于70%的贴息支持,单个项目3年累计贴息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金监启东支局)

设立产业基金。依托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设立产业专项基金,培育壮大本土企业;设立天使引导基金“投早、投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重点投向人工智能企业孵化、关键技术研发、创新企业培育、应用场景建设等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锦汇集团)

本措施自2026年5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13日。本措施适用于符合启东市经济发展定位和方向的从事人工智能产业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及机构。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从其规定。本措施与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启政办规[202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