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9827/2022-02602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启政办发〔2022〕50号
成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日期: 2022-07-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0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关于全面推进“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全面推进

“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促进城乡环境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苏乡振〔2021〕11号),结合《关于印发启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办〔2021〕74号)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厕所革命中的主体作用,扎实做好户厕问题排摸整改工作,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将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启东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至“十四五”末,全市农村除无人居住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全面消除旱厕,全面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推动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农村户厕卫生环境大幅提高,农村户厕接入污水管网覆盖率明显提升,运行管护机制持续稳定,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民群众普遍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基本原则

1.强化引导,坚持农民主体。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全人群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公众文明素养。坚持以人为本,自下而上,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贯穿改厕工作始终。

2.严格标准,坚持质量优先。进一步完善农村改厕工作推进机制、标准规范等,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已改户厕维护,确保改一处、成一处、用一处。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3.规划引领,坚持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以行政村为单位统筹协调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同步开展。

4.立足长效,坚持建管并重。按照属地管理、即建即管的原则,区镇、村为无害化卫生户厕长效管理责任主体。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后续管护机制。要明确厕所管护标准,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目标任务。以区镇为单位全面排摸农村户厕现状,根据问题户厕摸排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对历年来已改但不符合要求的户厕和保留的旱厕要实施整改和填埋。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整村推进,做到应改尽改。各区镇要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整村推进行政村、任务数和改厕模式。要明确组织领导、政策措施、建设内容、工程进度、改造数量、完成时限等,落实项目资金,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推进措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农村户厕档案,实现规划、设计、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

(二)明确改厕标准。根据《启东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实施意见》(苏乡振〔2021〕11号)要求,未达到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要求的农户为改厕对象。对镇村布局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农户、长期举家外出和无人居住的农户等不需改厕的可列为不需改厕农户。加大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新建农房要引导户厕入室,配备粪污处理设备,满足农民群众现代生活方式需求。

(三)创新组织方式。推进政府引导、群众动手、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支持鼓励区镇、村结合实际,采取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和三格式无害化卫生户厕等改厕模式。实施“三格式”改厕项目化招标,在确保流程科学规范、依法合规、纪委监察全程监督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单位。鼓励农户自建、组团共建,支持行政村以成立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组建施工队伍,按标准完成户厕改造和旱厕填埋任务,市区镇两级要加强技术指导,严格落实验收制度。

(四)强化长效管理。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卫生户厕维护管理专项经费,用于支付购买服务和材料费用,确保农村户厕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良性运行。要建立服务承诺和巡查报修机制,由村民自治组织、网格管理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服务团队,公开电话和服务承诺,接收报修信息,及时提供上门维修服务。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当地农民或村级组织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确保农村户厕配套设施良性运行。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加强自我维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调整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启东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指导督促抓好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作为“厕所革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合力。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部门、各区镇要简化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在确保流程科学规范、依法合规、纪委监察全程监督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等形式,确定中标单位,确保“厕所革命”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的工匠带头人以组建合法合规的劳务合作社等形式承接改厕工程,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降低建设成本,带动农民增收。要制定改厕经费奖补办法,鼓励通过农户自建、组团共建等自行改厕,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给予经费奖补。市财政要安排厕所建设专项资金,及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下拨工作,各级财政要落实好农村户厕改造基层工作经费,对区镇村级基层人员承担改厕工作任务给予适当补助或实施购买服务。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厕所建设、管理和服务。

(三)强化考核督导。无害化卫生户厕提升改造任务已纳入省政府50项民生实事工程、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市建立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加大对厕所革命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报告、通报和考核制度。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厕所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任务完成较好,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新突破的先进典型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的,督促限期整改。对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监管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同时市纪委、监委、效能办将对“厕所革命”实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将“厕所革命”纳入文明城市、乡村振兴、人居环境奖等考核评价体系,列入建设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示范(先进)村、文明镇村、美丽乡村、生态镇村、特色景点村、健康镇村等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结合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支持“厕所革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改厕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透明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厕所革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群众健康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生活方式,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大城乡“厕所革命”宣传报道力度,宣传亮点、剖析难点、聚焦热点、曝光缺点,为农村“厕所革命”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解读链接:《启东市推进“十四五”农村户厕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启政办发【2022】5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