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4月2日启东市人民政府启政规〔2011〕1号文发布 自2011年4月2日起施行 2023年11月10日失效
旅游业是兼具经济、社会、环境和文化等多种功能的新兴经济产业,产业链长、创造就业机会多、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带动作用强,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为促进旅游业加速推进,进一步加快经济转型,推动创新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加快旅游业发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大力发展旅游经济
(一)重要意义。旅游业作为综合型经济产业,关联度大,带动性强,是现代服务业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动力产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扩大市场需求的有效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启东实现沿海开发新突破、勇当江苏沿海开发排头兵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发展的战略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把旅游业打造成为我市服务业的先导产业和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产业。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加快旅游业发展文件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品质,以三水交汇、第一缕阳光、千年渔港古镇、教育之乡、生态滩涂湿地五大特色资源为基底,构建生态观光、休闲度假、商务会议、科普修学四大旅游产品,着力建设兼具国际化水准和江海人文特质的长三角江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整合资源,促进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跨越式发展原则,依托现有重特大项目旅游业发展速度超前于本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速度和江苏沿海旅游发展的平均速度,适度超前于周边有竞争关系城市的旅游发展速度。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旅游产品开发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旅游产品。坚持政策引导、优先扶持的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旅游业发展环境。
(四)工作目标。以建设长三角一流旅游目的地为目标,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旅游项目和旅游品牌建设的重大突破。到2012年力争实现全市接待旅游人数突破200万,旅游收入占GDP比重5%,到2015年力争实现全市接待旅游人数突破500万,旅游收入占GDP比重6%,创建一批较高等级和较强吸引力、竞争力的A级旅游区和星级饭店,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二、统筹规划、有序开发,优化旅游产业结构
(五)不断完善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彰显特色、统筹发展”的要求,在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完成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有序开发,构筑“三极两带一心”的旅游发展空间格局。“三极”即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吕四海洋风情区、启隆生态养生度假区;“两带”即沿江旅游发展带;沿海旅游发展带;“一心”即汇龙镇旅游服务中心。依托《圆陀角区域概念性规划》和《圆陀角区域详细性规划》研究成果,加快推进圆陀角区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加快吕四海洋风情区、启隆生态养生度假区等重点区域各类规划编制,做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各乡镇、街道和旅游区(点)的旅游专项规划的修编要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资源保护规划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旅游项目一律不得开发。重点文保单位、文化宗教场所、农林业景观带(园)、城市公园、城市雕塑、旅游休闲街区等各类涉旅项目和景区外围村庄建设、重点道路绿化工程,要与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做好衔接,上述项目建设方案须市旅游局参与论证和会审。
(六)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力度。立足圆陀角、吕四港、启隆三大旅游增长极和沿江、沿海旅游发展带,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定位,重点突破六大片区开发:
1.圆陀角旅游度假区。以圆陀角地区为核心规划范围,东到黄海、南至长江、西至连兴港河、北至336省道,总面积33平方公里。以江风海韵为核心特色,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标准,依托恒大威尼斯水城、新湖圆陀角度假区等重特大项目,全方位演绎小球运动、游艇水上运动、户外拓展运动、高尔夫运动等运动休闲功能,打造融生态观光、运动休闲、科普教育、会议会展、度假人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中国江风海韵体验基地、长江口生态度假基地。
2.吕四海洋风情区。景区范围南至吕四港镇来鹤路,北至大洋港口新围海堤,东至延寿北路(南侧部分区域东至鹤城路),西至大洋港河西400米处,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规划以渔港、古镇和仙人文化为发展特色,局部修复古镇旧貌,提升现有水系景观,并以水系实现项目串接,构建集海鲜美食、古镇体验、仙人文化体验、渔港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千年古镇渔业休闲港。
3.启隆生态养生度假区。以启隆北湖地区为核心规划范围,西至兴江路汽渡码头以东600米处,南至北湖、北至长江、东至崇明与启隆交界,规划面积17.5平方公里,依托北湖湖景和湿地景观,以江湖养生、运动养生、生态养生为发展理念,完善高端度假庄园群落和度假地产,全力打造沪北生态养生运动天堂。
4.沿江旅游发展带。包括寅阳镇、惠萍镇、汇龙镇、北新镇。沿江旅游发展带以崇启大桥景观带的建设为先导,逐步完善文化体验、田园栖居、生态度假、城市观光四大功能,以长江文明外滩(崇启大桥地区)、田园人居外滩(惠萍镇沿江地区,崇启大桥附近地区除外)、生态度假外滩(汇龙镇南部沿江地区)和都市风情外滩(汇龙镇南部沿江地区)共同构建启东北上海新外滩。
5.沿海旅游发展带。包括寅阳镇、东海镇、近海镇、海复镇、吕四港镇。沿海旅游发展带以海鲜、海泉、海港、海韵“四海”风情为品牌,依托沿海风光,依托圆陀角、吕四港旅游增长极,以圆陀角旅游度假区、新湖圆陀角旅游度假区、黄金海滩湿地公园为核心支撑,打造启东黄金海岸、阳光海岸、度假海岸,塑造中国滨海滩涂型休闲度假新地标。
6.汇龙镇。以汇龙镇城区为核心规划范围,依托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形成以教育人居产业为凸显的“希望之城”、以沙地文化复合江海河鲜的“美食之城”、以旅游综合服务为核心功能的北上海江海休闲新城。
(七)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旅游功能,增强集聚辐射能力,促进全市旅游经济全面发展。在市区和重点景区加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在车站、高星级宾馆等城市窗口向游客提供旅游指南及咨询服务。完善城市旅游公共信息标志标识,在主要公路及通往重点旅游区(点)的主要道路完善中英文交通指示牌。在市区繁华区段、各旅游区(点)科学规划建设停车场。对城市大型项目建设,统筹考虑强化其旅游功能,充分挖掘旅游观光价值。
(八)建立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围绕旅游业“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针对我市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在加快资源开发的同时,着力推进四大中心建设:
1. 建立市地接服务中心。以景区景点和旅行社导服人员为基础,建立市地接服务中心,加强导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地接服务质量。
2. 建立市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在吕四港镇和圆陀角景区内规划一定范围,引导有关企业集中展示销售具有启东地方特色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海鲜食品和土特产品等,完善启东旅游产业链。
3. 建立市旅游技能培训中心。以市职教中心为基础,依托省内外旅游高等院校,尝试联合办学模式,加强对全市景区、乡村游、星级饭店、特色餐馆从业人员、导游服务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同时根据旅游市场发展情况,开设旅游专业,定向培养各类旅游人才,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4. 建立市旅游集散中心。积极争取上级交通部门的支持,组建市场化运作的旅游汽车服务公司,进一步整合客运资源,建立市旅游集散中心,为旅行社组团、散客旅游和各类社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九)完善旅游要素建设。大力发展美食旅游,加快推进吕四海鲜美食一条街建设和市区休闲美食街区建设。大力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做好旅游商品的深度开发工作,把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工业产品和工艺品,开发为富有新意、工艺精致、便于携带的旅游商品。每年举行优秀旅游商品的征集、评比和展示展销活动,不断提升旅游商品的质量和档次。加快培育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中心和特色街区,大力发展购物旅游。大力发展启东美食品牌,依托吕四海鲜和沙地土菜资源,推出启东美食游品牌。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依托江海文化开发吕四渔号、评弹北调、十番锣鼓等特色文化产品,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
三、政府主导、政策推动,加强旅游产业扶持
(十)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招引国内外知名旅游投资经营企业来启投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参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招商引资政策执行。新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景区公共项目所涉及的市得行政事业性收费参照工业园区入园企业项目收费标准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般性的旅游服务业注册资本降低到3万元,旅游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经市旅游部门备案后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引进的国内外著名旅游企业,在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上给予支持。对发展全市旅游经济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项一策,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
(十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实施政府主导战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性资金重点用于旅游形象宣传、规划修编、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安排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市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产业的发展,并根据旅游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资金总量。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景区(点)的建设,鼓励引进旅游企业、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旅行社组织地接旅游,鼓励涉旅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创优升级,鼓励旅游产品的开发创新,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有关部门专项资金的配套支持等。
(十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旅游饭店数字有线电视入网费按客房出租率收取。建立旅游“绿色通道”,外地旅游车辆在我市境内旅游途中发生轻微违章以教育为主。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趋势,保障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用地。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逐步将旅行社、景区等单位发展为银联特约商户。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对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宣传促销费,可作为业务宣传费按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支持旅行社采购公务活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相关活动。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
(十四)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在吸引外资和市外民资的同时,积极引导本市资本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本市投资者投资旅游业享受外来投资商同等待遇。相关部门在办理旅游业项目相关手续时,凡属于重点发展的项目,并经市旅游部门备案的,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性规费予以适当减免,服务性收费均按下限收取。
四、加强宣传、务实营销,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十五)加强旅游形象宣传。结合对外招商,由市旅游部门研究制定启东旅游的整体形象宣传、市场开发和促销计划,依托报纸、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介,加大旅游策划、包装、宣传、推介的投入力度,围绕创启东旅游品牌,开展强有力的全市旅游形象宣传。要坚持统一对外和整体促销的原则,树立启东旅游业的整体形象。景区、宾馆、车站、码头等窗口单位都要增加旅游宣传内容。依托江海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做好“以节促旅”文章,每年举办有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宣传、文体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宣传启东旅游形象作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关注、积极配合,加强对全市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和旅游企业的宣传推介,为旅游业发展创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十六)积极参与长三角旅游经济一体化。按照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旅游发展规律,加快整合旅游资源,培育以文化、美食、生态为主题的观光、商贸、休闲度假等旅游产品体系。切实加强与周边县市的旅游交流与合作,建立旅游资源、网络、信息、市场等共享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旅游经济区,大力打造大上海北翼黄金旅游线。利用崇启大桥全面贯通的契机,放大大桥效应,大力宣传推介启东江海旅游,积极承办各类专业会展、博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交流等活动,着力推进区域旅游合作向纵深发展。
(十七)加大旅游促销力度。对全市分散的单体旅游产品进行有机整合,将旅游资源和城市形象作为一个整体,精心策划启东形象,高标准制定形象宣传资料,不断完善启东旅游专题片、启东商务旅游指南、启东旅游交通图、启东旅游图。建立区域联网、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促销机制,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共建、信息联动、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区域合作,与周边城市联手,整合优势资源,推出精品路线,实现区域联动共赢。
五、加强领导、合力兴旅,切实改善旅游发展环境
(十八)加强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主任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住建、交通运输、公安、文广、体育、城管、旅游、宗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圆陀角旅游度假区、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启隆生态养生度假区和有关镇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旅游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主要旅游资源的协调管理,制定旅游业发展优惠政策、目标任务和考核评价体系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旅游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例会加强对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问题协调。
(十九)强化旅游局工作职能。调整充实力量,适当增加编制和经费,以充分发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和指导作用。旅游局承担市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旅游行业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发展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风景旅游资源的协调服务、指导监督和业务管理,负责旅游业务经营单位行业管理、统计以及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监督;负责本市列入国家和省、南通市重点旅游设施项目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重点旅游项目及规划的审核和管理;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等。
(二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为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镇乡、有关园区推动旅游业发展的积极性,加快旅游资源开发进程,市委、市政府将各镇乡、有关园区旅游业推进绩效纳入镇乡园区综合考核体系。市旅游与财政部门根据市旅游业发展引导奖励办法,重点奖励在旅游资源开发、星级宾馆建设、旅游市场促销、旅游商品研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十一)强化旅游行业管理。抓好旅游行业的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制订规范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旅游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引导各旅游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监督检查,确保广大游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大对纪念品市场管理力度,本着集中、规范的原则,规范整顿纪念品销售市场,集中经营,强化管理,杜绝欺诈游客现象,维护良好的旅游形象。
(二十二)加强旅游行业队伍建设。围绕“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目标,着力建设一流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依托本地职业院校培养旅游企业急需人才,积极引进高层次的旅游专业人才,提高全市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导游人员培训,制定导游人员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专业教育培训,提高导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提升旅游接待水平,促进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
南通市启东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