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3-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检测中心: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通市监办发〔2020〕34号),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目标任务,现就我市2020年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风险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分类监管,应继续坚持以九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或相关事故)、投诉举报较多且经确认属实的、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以及各分局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加强锅炉水位控制系统、流动式起重机、氢能储运压力容器、X80钢级天然气管道等风险防范,继续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整改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把2019年排查认定的重大风险点、事故调查发现的薄弱点、调查研究发现的难点痛点一并列为2020年监督检查重点。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必须全覆盖,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其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行。

(二)特种设备经营单位: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的监督检查名单由各分局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特种设备销售和进口单位一般仅安排针对投诉举报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督促、引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防控,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突出抓好重点设备领域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完善监督检查程序和记录,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台账,确保检查过程、内容可追溯。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应知应会的熟悉和掌握;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执行到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配备相应救援装备并有演练记录;是否建立齐全的特种设备档案,是否注册登记并按规定明示,是否及时开展定期检验,检验报告所提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自行检查并及时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证件上岗,特种设备相关安全工作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记录情况;安全附件是否进行了校验和检定,安全装置是否有效;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等。

(二)特种设备经营单位: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的监督检查参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对特种设备销售和进口单位仅针对投诉举报的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实施

2020年,全市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由单位所在辖区的各分局组织实施。

(一)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日常检查过程中,应建立和完善监察、检验、稽查三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督促、引导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觉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防控,保证特种设备隐患查处完整闭环、不留后患;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以及暑期、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段,要持续强化对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祥和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

各分局对近几年省、市两级市场监管局在督察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近几年部署的液化石油气气瓶整治、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整治和涉氨制冷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要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各分局应根据各自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并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一式两份,第一联存入各分局监管档案,第二联于每月20日前报局特设科汇总存档。

(二)提高社会参与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调动行业专家力量,在特种设备安全评价、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监督检查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履行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建立机制、划清边界,构筑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借助社会民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作用,通过舆论宣传、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三)抓好工作结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3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职能的任务;另一方面要把专项整治和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省市安全生产巡查问题整改有机结合,全力配合上级督导,全面及时完成巡查问题整改。

四、检查结果处理

各分局应根据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序时进度推进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将任务安排明确到各相关监管人员。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满3个工作日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建立重大隐患整改的督办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存在重大隐患且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单。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整改的,应立案查处,并通报给当地辖区政府。严防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发现的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隐患等重大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必须向辖区政府报告,请求协调处理,同时报告局特设科。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飞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我市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市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