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四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江苏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年,通过政务网站以及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共计公开了240条各类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5年,我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毕。其中,予以公开2件;另一件因申请人逾期未按行政机关要求对申请内容作出补正,视为放弃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

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涵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制度。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不被泄露的基础上,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积极且审慎地公开本年度可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区主要依托“启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的部门频道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集中发布法定公开内容。目前,我区暂未开设独立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会商、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文件精神,提升业务能力。按规定编制、报送和发布本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202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信息公开渠道相对单一、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深度和广度仍有拓展空间、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在巩固现有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线上平台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党群服务中心、公告栏等线下阵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矩阵,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覆盖面。二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围绕辖区内企业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筛选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