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启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启东日报 发布时间:2024-01-1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4年1月13日启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启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吴勇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全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水平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启东新实践中攀高争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