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本局于2023年4月28日将本局修订的《启东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该《规定》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至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反馈0条。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