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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对《启东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6年03月17日 - 2026年03月24日

  • 征集单位: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启东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就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25〕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启发〔202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启东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

二、意见要求:征求意见期间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征集方式:①可将建议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至15996569908@qidong.gov.cn;②可直接登录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idong.gov.cn),点击“关于对《启东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按提示填写具体内容。

真诚欢迎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启东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启东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征求稿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25〕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见习经办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56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启发〔2026〕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管理办法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项内容。 四、申报受理机构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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